小者为几,大者为案”。这是根据几千年的家具史而言,汉代以前肯定不是,不然的话,孟光岂有如此举案的臂力?桌子确实是“几”的高足化产物,后世的案其实就是桌子,如书案就是书桌。“几”加上箱即为柜,汉代就有了。
中国汉代以前的家具,很多都能显示出当时的民俗、礼俗,如屏风一般都设在床前或榻前,挡风的功能很小。辽宁省辽阳市汉墓的壁画,绘有主客相对而坐在带屏风的榻上,让屏风隔开侍者,突出了主人的尊荣显贵,家具的礼俗性从中可以看得十分清楚。
中国木家具还是本土各民族风俗的融汇物,胡床即为一例。胡床并非是一般意义上的床,而是一种皮面可以折叠的交椅,类似现在的马扎,但系高足,人可垂足而坐。胡床传入中原地区后,影响到木家具的高足化,也启示了后人,使得后世的造床趋于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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