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体>2009年6月,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由国务院正式公布。
2008年—2009年5月,根据文化部的安排,在各收藏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评审委员会终审,并经过公示、部际联席会议讨论等程序,文化部向国务院上报了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
护单位”。
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单位,涉及文化、教育、文物、民委、宗教、档案、新闻出版总署、中科院、社科院、部队、中医等系统,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博物馆、民委古籍办等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个人。古籍保护工作已全面铺开。
第二批《名录》评审中,有一些未见于以前著录的善本出现,成为此次评审的又一个亮点,如安徽皖西学院的宋衢州州学刻元明递修的《三国志》,云南大学图书馆的宋刻《春秋经传集解》、辽宁省图书馆的宋淳熙年间浙刻《扬子法言》,均未见《中国善本古籍书目》的著录,颇引人瞩目。还有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分藏两处的珍贵典籍,如宋本《五灯会元》,汇聚名录。民族文字则增加了布依文的品种,而且入选数量也成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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