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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廷强 林存光:董仲舒“天人之学”再评价

时间:2009-7-21 12:31:47  来源:不详

董仲舒是两汉之世最著名的儒学宗师,是在汉代尊儒运动中促使汉武帝将儒术定于一尊的关键性人物。而且,在我们看来,董仲舒的天人思想或“天人相与”之学具有深刻而独特的内涵。然而,人们在谈及这一思想时,总是在低级迷信的含义上把它贬斥为“宗教神学”,并因此遮蔽了董子思想的独特价值。

 

  如所周知,中国有一种可以追溯到上古三代的、源远流长的本土宗教信仰,那就是对上帝或天的崇拜和信仰。重新塑造天的至高无上的、超越于传统世俗的诸神信仰和祖先崇拜之上的绝对威权,并汲汲于探究“天人相与之际”的问题,乃是董仲舒政治论说的一大显著特点。在我们看来,董子所致力于创立的与其说是一种“天的哲学”,毋宁说是一种“天的宗教”,而且活跃在他的“天的宗教”的真正核心处的正是一种具有特殊与独立性意义的非理性的“神秘”感受、意识或经验。他所要强调的是一种面对“天”并观察“天人相与之际”时所产生的强烈的“畏惧感”。

 

  董子所说的“天”与西方基督教的“上帝”有本质性的不同。我们可以用“完全相异者”来意指西方基督教的“上帝”,却不能用它来意指董仲舒的“天”,因为董子所说的“天”对于“人”来讲并不是“完全相异者”。依董子之见,“天”既是“具有某种神秘性和人格化的至上神”,具有绝对的和无限的权威,同时“天”又是一种“唯一完整的存在”,它统摄一切而“内涵极其博大”,“涵容着整个宇宙和社会,由十项内容组合而成”(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思想史》汉魏晋南北朝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1页),故曰:“天、地、阴、阳、木、火、土、金、水,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春秋繁露·天地阴阳》)又曰:“天有十端,十端而止已。天为一端,地为一端,阴为一端,阳为一端,火为一端,金为一端,木为一端,水为一端,土为一端,人为一端,凡十端而毕,天之数也。”(《春秋繁露·官制象天》)由此“天数”或“天端”相推演,便可以穷尽自然宇宙和人世间的一切物类、事象、度制、数量及其生成、变化与理则。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董仲舒的思想信仰中,却丝毫不存在西方基督教信仰中的那种人类在上帝面前自感卑微渺小乃至“自我贬抑”的宗教谦卑意识和感受。恰恰相反,在十大“天数”或“天端”之中,“人”是居其一的。而且,这“起于天,至于人而毕”的十大“天端”或“天数”,皆是圣人之所“贵”,而“毕之外谓之物,物者投其所贵之端,而不在其中”(《春秋繁露·天地阴阳》),这是说“物”并不在圣人之所“贵”之列,换言之,在圣人或者董仲舒的心目中,遭到贬抑的是“物”。而他们之所以要贬抑“物”,恰恰正是为了要凸显“人”的尊贵性,而非渺小感。故董仲舒紧接着上面的引文说:“以此见人之超然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也。人,下长万物,上参天地。”(《春秋繁露·天地阴阳》)显然,“人”的尊贵性是相对于“物”而不是相对于“天”来说的,不过,“人”的尊贵性却也正在于他可以“下长万物,上参天地”,而且,“人”虽是天的造物,即为天所“为”,然而,相对于亦同样为天所“为”的万物而言,只有“人”才是最与“天”相类相副的,故万物之中唯“人”为贵。

 

  认为“人”超然于万物之上而最为天下贵,可以说是当时学者的一种通识,然而,董仲舒自有其特识,他不仅区分人与物,而且还在二者之间划了一道超然不可逾越的鸿沟,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凸显和强调“人”的尊贵性及天人之间的相类相副,而由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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