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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魅影现形记 湖南最大盗墓案提起公诉(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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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8-14 11:29:00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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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犯罪嫌疑人之间串供,办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分别异地羁押。这给办案检察官带来了很多麻烦。20余次盗墓、30余本案卷、53名犯罪嫌疑人,有的人以出资方式参与,有的人直接从事挖掘,有的人参与了此案没有参与其他案件,如何从这么庞杂的犯罪事实和证据中,以最快速度审查出每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望城县检察院检察长胡飞虎介绍,该院的侦查监督科仅有3名办案干警,如果按照1人1案单独完成案卷审阅、犯罪嫌疑人讯问、相关证据核实的常规做法,力量显然不足。针对该案涉及人员多、事实多、口供不稳定的特点,他们选派经验丰富、作风严谨的同志专门承办该案,并创新性地将案卷审查与提讯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分解。
如何个分解法?胡飞虎介绍,承办人仔细阅卷后,提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事项。负责提讯的承办人通读案卷后,与审查案卷的承办人进行沟通,拟定讯问提纲,并负责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直接讯问,制作讯问笔录后,交由办案组结合全案综合考虑。
在办案检察官办公室的墙上,有一张分别由红、蓝颜色标明犯罪嫌疑人参与作案次数、时间、地点、相关证据的“‘12·29’古墓葬被盗掘案案情说明表”。这张表有什么用?承办人通过严密梳理事实、证据,将所有涉案人员参与的盗墓犯罪逐人逐件分解绘制成表,列明相关证据,进行细致比对。从而巧妙地将复杂案件化繁为简,迅速形成审查思路。通过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承办人能了解侦查笔录中记载不完整、遗漏的案情,全面认识案件事实,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故意、案发后的心理等主观因素及犯罪的手段、方式等客观行为,从而作出正确判断。
尽管部署科学,困难和问题还是出现了。检察官们还记得,那一天,时针已指向凌晨2时15分,大家还在忙碌,办公室里通明的灯光照得瞌睡的眼发花。承办人审阅案卷时发现,公安机关以倒卖文物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张计超,案卷中没有相关的文物鉴定书,承办人将情况立即反馈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回电,张计超系山东济宁人,且手上还持有珍贵文物,如果因证据暂时不足,让其脱离强制措施,无疑会增加再次将其抓获归案的难度,并极有可能导致大量珍贵文物的流失。
可是依据现有提请批捕的罪名,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总不能违法批准逮捕吧。怎么办?大家连夜商讨对策。面临的两难选择着实让检察官们发了愁。
为什么不考虑以别的罪名逮捕呢?对呀!这一另辟蹊径的想法,让大家精神振奋起来。
经过分析,大家一致认为,依据现有证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计超批准逮捕,是没有问题的。
难题解决了,天已经蒙蒙亮了。由于检察官的提前介入,侦查工作进行得非常扎实,非常有利于审查起诉工作的开展。
据检察机关的最新消息:7月27日,陈军武等17名犯罪嫌疑人由望城县检察院向望城县法院提起公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管辖规定,8月5日,林细生、刘胜利等27名犯罪嫌疑人由长沙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对此案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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