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空间前所未有扩大的条件下,民意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变量”,甚至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一种公共政策出台前,主张“变”的民意会积极表达,在一定程度上给人形成“主流民意”的印象;而一旦政策出台,形成改变,一些主张“不变”的民意往往会选择积极表达,并形成相对强势的声音,给人“主流民意”突然生变的印象。
其实,这是现代社会的一种常态。网络意见的五花八门、千变万化,让人莫衷一是。在诸如城市燃放烟花爆竹、节假日改革等问题上,都曾出现过这种情况。之前的汉字繁简争论,包括这次的字形微调,也存在类似状况。
对有关决策部门来说,寻找民意,其实是寻求民意的“最大公约数”,也就是公众的相对共识。对于一些紧迫性相对较小、但分歧相对较大的问题,谨慎地体察民意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在不断深入了解民意当下状况的同时,也要提前评估和了解未来民意的可能变化,才可能明智和理性地作出判断和决策。
当然,44字的微调与否,还只是处于征求意见中。有报道说,针对“汉字微调”引发的争议,也引起了《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领导小组的注意。我们不妨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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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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