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由于培养方式不同,专业硕士的招生简章都是单独出的,如《北京大学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明确规定:“学费为3年6.6万元”。在奖助学金项目中,该简章注明:法律硕士只可申请一些专项奖学金。
法学硕士就完全不同了,招生简章规定,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一般不低于90%,3个等级的奖学金中,最低额的三等奖学金额度每年1.35万元,实际上与学费同额,可以做到完全冲抵。
北大法学院不少学生正是基于这一点指责发帖人在炒作,因为招生简章事先有明确规定,作者不应不了解。
但发帖人却在帖子中提到了教育部发于今年3月11日的一个文件,这个名为《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9〕5号)的文件规定:“各校在研究提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时,按不高于本校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确定。”
发帖人据此认为,北大的全日制法律硕士学费不能高于本校三年制普通学位研究生学费1.2万元的标准,“而它现在的收费却是2.2万元,整整超出了1万元。”
她还表示,并非只有她提出了异议,据说北大上几届部分法律硕士曾专门为高学费找过学院领导。今年6月24日,该校部分法律硕士与学院进行交涉,要求学校就天价学费、生活补助、师资配备等一系列问题予以合理解释。她的这一说法记者尚未得到校方证实。
部分北大法硕学生表示能接受高学费
到底该如何理解这个文件的精神呢?
据《广州日报》报道,北大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有教师回应,教育部的文件,限定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但该文件只适用于研究型学科的法学硕士专业,不适用于实务型法律硕士专业。
记者致电主管法律硕士工作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龚文东,他表示,研究生收费主要是学校的研究生院负责,学院主要是承担教学任务。学院无权过问收费方面的制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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