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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代古建筑拈花寺失火 烧疼了谁的脸皮(2)

时间:2009-12-14 11:30:27  来源:不详
中国人民大学宣传部负责人介绍,拈花寺使用权属于人民大学所有,目前正考虑移交拈花寺使用权后对院内居民的安置问题。

    据介绍,2005年12月,北京市文物局因拈花寺内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对其发出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院内居民和租户反映,现在院里大概有40多家公司,失火处的西配殿租给一家婚庆公司。两三年前,消防通道被占,虽有居民向产权单位反映,但一直没有人管理。

    据了解,目前北京像拈花寺一类亟待保护的古建筑仍有多处,期望此次失火事件能够引起有关单位的关注。(周鑫 陈荞/文 吕晓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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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拈花寺大火烧疼谁的脸皮

 

    拈花寺侥幸躲过400多年的风霜雨雪,却在整个社会都对遗产保护开始倾注热忱的今天,其配殿被一把“莫名”之火烧得只剩了骨架。在这把火面前,首善之区北京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等学府人民大学的所谓人文关怀,都该燎得脸疼吧。

     6000多平米面积,40家单位租住办公,到处是加盖的小房子,两三年内发生4次火灾。在这种情形下,人民大学个别人还腆着脸说“每年都将重点地区的防火防护问题立为头等大事,多次开会进行商讨”。显然,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就是把防火会议务虚了。为什么务虚?不要说是一个年久失修,被乱搭乱建行为侵害的砖木古建,就是一个普通现代住宅,在这种高密度居住比率下,除了搬迁和疏散,任何“教育宣传”都不能解决防火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人民大学会主动搬迁和疏散租户吗?40份租金诱惑太大了!“多次开会”的结果是居民的提心吊胆和火势的汹涌而至。

    那边厢,有关文物主管部门也难辞其咎。他们会说“我们从2005起,已对拈花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文物部门的委屈可以理解,但不可宽容。6年前,拈花寺才刚刚被列为市级文保单位,本身就是一种保护“疏忽”。又过了6年,拈花寺的问题积重难返,始终“没有安宁”,愈演愈烈。人民大学作为责任人固然要负重责,但作为主管部门,文物部门也不是一句“有法难依执法难”就能推辞了事。

    临汾古城墙被毁时文物工作者以身护法的故事多么感人,长城脚下一些基层文保工作者几十年甘愿清苦为民守“城”之举证明,文物执法的决心和公心有多大,文物执法的力度和进度就会有多大。不错,首都情况很特殊,遗产数量多,级别高,有权有势的钉子户也多,导致保护难度大。但是,就遗产保护而言,有权有势不应该可怕,这些人把人类共有的文化资源强占为小团体的私有物,本来就是无道无义,合该“做贼心虚”。如果屈从于“权势”或“权贵”,文物执法失去标尺,不论首都有多少遗产资源,迟早会被拆被烧被毁。梁思成捍卫城墙之举不仅是见识,更是勇气。遗产保护需要的不是“改正通知书”,而是真正的“改正”。

    最后还得说说这些有权有势的“老大难”。记得几年前采访“天地日月”四坛保护时,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人的“哀叹”令人深受刺激,他说:“北京文物保护最大的问题是一些中央单位的占用、挪用和对执法的不配合!”王子犯法同庶民,我们这些“老大”单位何以成为遗产保护的钉子户呢?人民大学“属下”两家文保单位,一个失火,一个(段祺瑞执政府旧址)被撞,连续出现负面新闻,是偶然,也是必然。对人类历史的珍贵遗产置若罔闻,是责任缺失,也是历史文化情怀的淡薄。这些文保钉子户,严重影响了北京的遗产保护。能否以此次大火为契机,抓抓这些钉子户的问题,就看政府的决心和智慧了。(刘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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