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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鹏山:新说《水浒》之林冲

时间:2010-1-13 12:13:39  来源:不详
不能说抱必胜之把握,因为眼前这位毕竟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虽然他对柴大官人说此人未必是枪棒教师,但林冲原先的枪棒教头身份有他此时囚徒的身份以及两位防送公人作证。洪教头之所以不惜冒比试失败之险,一定要和林冲使一棒看,完全是由于强烈的嫉妒心已使他自己失去了理智,他此时内心中充满的只是仇恨。一朝之忿,是可以摧毁一个人的判断力与自制力的。

 

  那么,洪教头如此嫉恨林冲,是为了什么呢?

 

  第一,林冲是八十万禁军教头,这个身份是一般的教头很眼红的,因为这是国家认可的身份。国家军队中最精锐、最重要、最核心部分的教练,这种身份是一般民间的地方性的教练非常羡慕、梦寐以求的。而洪教头呢,却没任何名气,所以,不排除他对林冲所拥有的这个他所没有的身份的嫉妒,虽然林冲现在倒霉了,但林冲曾经得到的这一地位与声望,是他所没有的。这是嫉妒三定律的第一定律:优先性。

 

  第二,他可能还担心将来林冲有可能来柴进庄上当教练。这样,林冲就不仅要在此时一顿酒席上分享他的一杯羹,而且,还很有可能直接夺了他的岗位。笛卡儿说:“嫉妒属于一种恐惧。”(《灵魂的情感》)洪教头对林冲就有这样的抢夺饭碗的恐惧。这是嫉妒三定律的第二定律:私有性。

 

  第三,林冲得到了柴大官人的款待,得到了柴大官人的尊敬,而且,林冲之得到尊敬,恰恰是因为他在枪棒上的功夫,这正和他洪教头以枪棒上的功夫被柴进聘为教练一样。林冲因为和洪教头一样的特长而为柴大官人看重,柴大官人同时看重两个人,而不再是他洪教头一个,于是,他受不了。这应了嫉妒三定律里的第三条:排他性。

 

  既然如此,嫉妒的三条定律:优先性、私有性、排他性都具备了。你叫他不嫉妒,难!

 

  康德曾经说:“生气是拿别人的缺点惩罚自己。”

 

  那么,我要说,嫉妒是拿别人的优点惩罚自己。

 

  拿别人的缺点惩罚自己的,往往是君子。

 

  而拿别人的优点惩罚自己的,一定是小人。

 

  君子生气,可能止于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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