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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器皿碎片满地 梁山一古遗址遭破坏性挖掘(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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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3-11 9:33:5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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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挖掘出的古代建筑木材碎片随地可见。
连日来,位于梁山县城北邻,前码头村附近的古京杭运河段,一古码头遗址遭到附近村民的疯狂挖掘,由于挖掘方法不当,不少陶瓷器皿、码头建筑木材等文物被严重破坏。不少村民将挖掘出的文物归为私有并当场兜售。梁山县文物管理部门虽然多次劝告,但仍不能杜绝滥挖滥采现象。
村民 为挖到“宝贝”百余人齐动员
9日中午12时,记者来到位于梁山县前码头村附近的古京杭运河拓宽工程现场看到,河道的两岸近百米内满是大大小小的坑洞,最深的一个足有两米深。河岸旁满是散落的陶瓷器皿碎片和裸露在外的码头木材。尽管是吃午饭的时间,但仍有四五名村民脚蹬雨靴,手持铁锹在“辛勤劳作”。“最多的时候有一百多人手拿铁锹,在河滩上忙碌,真是热闹非凡。”京杭运河拓宽工程的一位管理人员回忆说。
一位村民费力地从近两米深的坑中爬出,提着满是“战利品”的小编织袋,好像有些沮丧。“今天等于白忙活了半天,你看我这袋子里都是些破烂陶瓷片,前两天来收购文物的商贩告诉我们,挖掘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东西是完整无破损的,上午用铁锹挖土时不小心弄坏了好几个瓷碗。”说到这里,索性将编织袋中的陶瓷碎片倒这地上,他表示晚上带着手电筒再过来。
听说来了收购文物的商人,几位在运河拓宽工程现场吃午饭的工人急忙将记者叫过去。“你真的是来收购文物的?”“对啊,你挖出什么宝贝了,我们要鉴定一下才能给出价格。”记者以古董商人的身份和他们攀谈起来。“前天我在河边挖出来个铜钱,听说这个铜钱在电视上售价一千多元,你要是想要我低价出售了。”一位工人将两枚印有“崇宁通宝”的铜钱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时间,数十位现场施工的工人齐刷刷地放下手中的碗筷,纷纷到居住的简易帐篷内亮出“宝贝”向记者兜售。
“从过完春节开始,每天到河道边来挖宝贝的人都很多,最多的时候有100多人,少的时候也得几十个。别看今天风大降温,一大早还是有十几个村民呢。听说,前两天有人挖出了一个金条,还有巴掌大小的玉器。”一位工人的言语之中满是羡慕。
文物管理人员 挖掘者和我们打游击战
“这是元代古京杭运河的一个闸口遗址,前两天我们从济宁市文物局请来专家鉴定后得知,遗址本身具有很高的保护价值,但深埋其中的物品保护价值并不大,其中的物品多为一些古代的生活垃圾,但这些物品仍然在文物的范畴内。”梁山县文物管理所的李所长向记者解释说,“附近村民都认为这是一处古代的官员墓葬,纷纷前来寻宝,更有甚者和我们打起了游击战,晚上携带手电筒滥挖滥采,整个闸口遗址目前被破坏得已是千疮百孔。”
据李所长介绍,为了保护遗址不再受到破坏,他们每天都会专门派一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巡视,劝告村民不要肆意挖掘,但村民们被利益驱使很少有人听工作人员的劝告。“为阻止滥挖滥采现象,我们还专门印制了《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单向村民普及私自损坏文物遗址的法律处罚常识,但效果并不理想。”
对于从遗址中挖掘出金条、玉器等物品的说法,李所长不假思索地进行了回绝,“不可能,这仅仅是一处闸口遗址,不可能有贵重物品。如果挖掘出铜钱来,这个倒是有一定的可能。为让村民将挖掘到的物品及时上交,文物管理工作人员实行了发放荣誉证书、颁发文明家庭等荣誉的鼓励,但村民们上交的物品数量并不多。”谈起下一步的保护措施,李所长表示已经将具体情况申报至济宁市文物管理部门,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对闸口遗址进行保护。
律师 私自挖掘古遗址是违法行为
济宁市一律师事务所杨律师认为,按照相关法律,发现文物遗址后当地有关单位就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邀请专家鉴定文物的价值鉴别其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村民在挖取过程中获取的文物应立即退还给当地文物保护单位,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一般者应处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者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及时退还私自挖掘来的文物者,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和个人态度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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