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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屡遭破坏性开发:毁“古”求“利”何时休

时间:2010-8-18 11:08:48  来源:不详
房子,还未开盘已有上千人登记购买。

 

  南京博物院考古所所长林留根认为,正是开发商仗着“红顶商人”的特殊性,才敢对宋元粮仓如此重要的文化遗迹下手毁坏。林留根表示,宋元粮仓是从哪一天开始被毁的,至今无法确定,因为镇江市文保部门已被“集体封口”了。据称,当地政府曾向文化部门下命令,严禁将有关信息透露给外界。“在古遗保护中,文保部门面临地方政府的巨大压力,这种局面实在令人忧虑。”

 

“毁遗”之害甚于偷盗

 

守住文化传承“血脉”

 

  国家文物局有关人士表示,当前一些地方在册文物的消失,主要是一些大型基础建设和大规模城乡建设项目增加所致。

 

  按照有关法规,当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出现冲突时,应该经济为文物保护让路,但现实情况却恰恰相反,甚至出现恶意破坏古文物的行为,为当前文物保护工作敲响警钟。

 

  林留根感叹,一些地方对不断毁掉的文化古迹、历史建筑熟视无睹,其实质是某些官员扭曲的政绩观作怪,这与中央倡导的科学发展观严重背离。

 

  文物古迹频频成为一些地方追求商业利益的牺牲品,还在于文保法规执行的苍白无力。有关专家表示,我国文物法对“毁坏古迹”行为有罚款和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实际情况是,破坏行为大多涉及地方政府,很难追究下去。

 

  综观近些年的“毁遗”事件,对相关领导和开发商问责的寥寥无几。有关专家认为,正是有法不依,使一些地方官员有恃无恐。从某种程度上说,借助权力和资本“毁遗”,其危害比盗卖文物有过之而无不及。

 

  “毁古求利”的破坏性开发频频发生,归根结底是对一些地方政府的问责不力。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宫希成等人表示,当务之急是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规,问责那些不负责任的地方领导。同时,对涉及文化保护的开发项目,应借鉴“环评审批”模式,必须报经上级文保部门审批。“文物古迹是一个民族传承历史的重要符号,越是经济高速发展,越要守住文化传承的血脉。”

责任编辑: 林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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