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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遗是以高投入换取高产出?

时间:2010-8-28 11:03:26  来源:不详

申遗花费动辄数亿,如今已司空见惯。国内一些地方不计成本、不惜巨资申遗的“近乎疯狂”的举动,以及申遗成功后对历史文化或自然遗产的过度商业开发,引发了越来越多公众的质疑。我们必须遵循这样的原则,对于世界遗产,“保护才是硬道理”,而非“开发就是硬道理”

最近,第34届世界遗产大会经审议通过,将中国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以及湖南崀山、广东丹霞山、福建泰宁、贵族赤水、江西龙虎山和浙江江郎山联合申报的“中国丹霞”地貌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自1985年加入《世界遗产公约》至今,我国已有40处文化遗址和自然景观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全球900多处的总量中位列第三。

巨资申遗,是否必要

世界遗产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水平,拥有较多世界遗产是一种荣耀。中国的世界遗产可向世人生动展示中华民族的悠久文明和持续的文化创造力,展示丰富多样的自然风貌以及我国保护自然环境的努力;而申遗对我们的文化传承和自然保护也颇具促进作用。

但在此过程中,国内一些地方不计成本、不惜巨资申遗的“近乎疯狂”的举动,以及申遗成功后对历史文化或自然遗产的过度商业开发,引发了越来越多公众的质疑。

申遗花费动辄数亿,如今已司空见惯。据说本次申遗,“天地之中”9年花了8个亿,“中国丹霞”总耗资超过10亿元。又据说此前的1999年,武夷山申遗花了1亿多元拆除各种有损景观的建筑;而山西五台山申遗仅风景区整治搬迁等等就花费了5亿元……虽然我们愿意相信,为保护自然环境计,这么做是必要的,这也是为过去的保护不力偿付代价,但如此巨大的申遗成本,对经济相对落后的一些遗产所在地显然是一个巨大的财政包袱。本次也有丹霞地貌的甘肃张掖因资金不足“勇敢”退出申请,得到许多人赞扬,正反映了公众对巨资申遗必要性的质疑。

动机不纯,目标扭曲

更大的问题在于,在不惜巨资、煞费苦心申请到世界遗产这块“金字招牌”后,某些遗产地便不再考虑如何继续保护好遗产,而急切地谋划“如何收回申遗成本”,大肆开发,大力招徕游客,同时将景区门票涨价,结果往往造成遗产加速损耗。

这些不当做法,源于动机不纯、目标扭曲。申报世界遗产意义何在,主事者自然是知道的,但知道只是为了嘴上说得好听,在申遗时派派用场。

世界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继承和拥有的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共同财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遗产组织确立《世界遗产名录》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世界各国的重要遗产免遭自然和人为因素的破坏,更好地保护它们。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固然是国际社会对一国世界遗产地珍稀资源的价值确认,代表一种荣誉,但更是该国该地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要更好地履行保护之责。

不必回避世界遗产的经济价值,但世界遗产首先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贵资源,不能视同普通经济资源来开发利用;同时世界遗产是必须妥善保护的资源,脆弱、易损,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破坏就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在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无疑应以保护为主。再者,世界遗产是全体人民共有的资源,绝不仅仅属于遗产所在地,更不能作为利益集团的独占经济资源而随意当成“摇钱树”。世界遗产还属于“代际资源”,在利用上要体现代际公平,要可持续利用,我们负有重大的责任要将其完整地传给子孙后代。

“保护第一,合理利用”

“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是《世界遗产公约》的首要准则,应在保护的前提下发挥遗产的文化和教育功能,适度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法国、意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和希腊等国,都专设部门管理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旅游机构只负责营销而不是“经营”。为了避免旅游对遗产的冲击,政府部门对遗产地都有保护性的管理措施,如限制开放时间、景点轮换开放、游客人数控制等。

2002年5月,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世界遗产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珍稀性和脆弱易损性的不可再生资源,必须把对遗产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一切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都应以遗产的保护和保存为前提,都要以有利于遗产的保护和保存为根本。”我们必须遵循这样的原则,对于世界遗产,“保护才是硬道理”,而非“开发就是硬道理”。

(作者为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博导、国家文物局专家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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