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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内的离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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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7-4 11:48:31 来源: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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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佛教新闻网讯 鄞州区人民法院的法官近日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说其特殊,是因为调解是在一座寺院里进行的。
张某的丈夫一直在外地做生意,10多年来对家庭和子女不管不问,于是张某心生不满,并渐渐看破红尘,最后只身前往宁海一寺院挂单修行,并发誓两年内静心向佛,不再出寺院一步。张某的丈夫只得提起离婚诉讼。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主审法官决定和原告一起去张某修行的寺院进行调解。经过法官细致深入的工作,张某的丈夫对自己多年来没有尽到对家庭的责任有所悔悟,取得了张某的谅解,但她仍然表示要在寺院继续修行。在尊重当事人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下,根据双方达成的自愿离婚的协议,法官当场制作了调解书。(稿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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