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佛教新闻网讯 7月2日,长兴县佛教协会第三次代表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过去五年长兴佛教协会所作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审议通过了选举办法,修改和通过了《长兴县佛教协会章程》,选举了长兴县佛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召开了三届一次常务理事会,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通过县佛教协会第三次代表会议决议。县领导闵云、张加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我县宗教工作,尤其是我县佛教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近年来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我县经济建设、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要求,我县佛教协会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广大佛教徒在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的基础上,以佛教的人生观、道德观严格要求自己,坚持爱国爱教,积极投身到三个文明建设中去,为长兴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政府职能部门,要依据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保护宗教团体和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和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过正常的宗教生活,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稿源:湖州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