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新闻网讯 从2010年4月底开始,江西省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对全市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工作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面检查。
为宣传贯彻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南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以规范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为目标,将认真检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务管理组织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财务管理中的资金和资产使用情况。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将负责各全市性宗教团体、市属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检查;各县区、开发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将负责各辖区内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检查。财务检查工作分自查、民宗部门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通过此次全市范围内的财务检查工作,推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落实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理财水平。(文:官晋)
信息来源:南昌市民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