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新闻网讯 江苏省邳州市民宗局引导各宗教团体认真贯彻国家宗教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截至2010年6月,该市86家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全部在银行设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结束了以个人帐户存入宗教活动场所资金的历史。
(信息来源:江苏民族宗教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