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3 日 上午,安徽省蚌埠市举办伊斯兰教界政策法规培训。来自市区三县 14 坊清真寺民管会负责人、阿訇等 60 多人参加培训。蚌埠市宗教局负责人、蚌埠市伊协负责人、蚌山区民宗局负责人参加了开班典礼。会上,蚌埠市宗教局负责人围绕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任务,如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授课。
此次培训为期 1 天,采取集中授课、召开座谈、现场参观等方式。学习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以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标准。组织参观今年 7 月被安徽省宗教事务局命名表彰的“和谐寺观教堂”—蚌埠市天桥清真寺。
(夏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