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协八届三次常委(扩大)会议于2009年5月25日―27日在重庆隆重举行,会议由中国伊协会长陈广元大阿訇主持,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伊协常委,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伊协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国伊协各部室院负责人95人出席了会议。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蒋坚永,中共中央统战部二局副局长袁莎,国家宗教事务局三司司长郭承真等光临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重庆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翁杰明在会议上致词。
会议期间,与会者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中国伊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洪长有所作的《工作报告》,学习讨论了领导讲话精神。为了响应国家宗教局倡导的争创“和谐寺观教堂”活动,本次会议还着重交流了各地多年来创建模范清真寺活动的经验,专门通过了《开展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的倡议》。会议期间,大家还交流了贯彻落实《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以及各级伊协在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并讨论了《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发展规划纲要(草案)》。
会议期间,大家各抒己见,结合各地伊协工作的实际,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常委会议是我国伊斯兰教界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一次畅所欲言、求真务实、交流经验、打气鼓劲的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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