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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 列传第三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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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光(子劼弟子鸿) 崔亮(从弟光韶 叔祖道固) 崔光,清河人,本名孝伯,字长仁,孝文赐名焉。祖旷,从慕容德南度河, 居青州之时水。慕容氏灭,仕宋为乐陵太守。于河南立冀州,置郡县,即为东清 河鄃人。县分易,更为南平原贝丘人也。父灵延,宋长广太守,与宋冀州刺史 崔道固共拒魏军。慕容白曜之平三齐,光年十七,随父徙代。家贫好学,昼耕夜 诵,佣书以养父母。 太和六年,拜中书博士、著作郎,与秘书丞李彪参撰国书,再迁给事黄门侍 郎。甚为孝文所知待,常曰:“孝伯才浩浩如黄河东注,固今日之文宗也。”以 参赞迁都谋,赐爵朝阳子。拜散骑常侍,著作如故,兼太子少傅。又以本官兼侍 中、使持节为陕西大使,巡方省察。所经述叙古事,因赋诗三十八篇。还,仍兼 侍中。以谋谟之功,进爵为伯。光少有大度,喜怒不见于色。有毁恶之者,必善 言以报,虽见诬谤,终不自申曲直。皇兴初,有同郡二人并被掠为奴婢,后诣光 求哀,光乃以二口赎免。孝文闻而嘉之。虽处机近,未曾留心文案,唯从容论议, 参赞大政而已。孝文每对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无意外咎谴,二十年 后当作司空。”其见重如是。 宣武即位,正除侍中。初,光与李彪共撰国书,太和之末,彪解著作,专以 史事任光。彪寻以罪废。宣武居谅闇,彪上表求成《魏书》,诏许之,彪遂以白 衣于秘书省著述。光虽领史官,以彪意在专功,表解侍中、著作以让彪。宣武不 许。迁太常卿,领齐州大中正。 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诏散骑侍郎赵邕以问光。光表曰: 臣谨案《汉书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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