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四十七 列传第三十五 |
|
|
|
○袁翻(弟跃 跃子聿脩) 阳尼(从孙固 固子休之 固从 兄藻藻子斐 固从弟元景) 贾思伯 祖莹(子珽) 袁翻,字景翔,陈郡项人也。父宣,为宋青州刺史沈文秀府主簿,随文秀入 魏。而大将军刘昶言是其外祖淑近亲,令与其府谘议参军袁济为宗。宣时孤寒, 甚相依附。及翻兄弟官显,与济子洸、演遂各陵竞,洸等乃经公府,以相排斥。 翻少入东观,为徐纥所荐,李彪引兼著作佐郎,参史事。后拜尚书殿中郎。正始 初,诏尚书门下于金墉中书外省考论律令,翻与门下录事常景、孙绍、廷尉监张 彪、律博士侯坚固、书侍御史高绰、前将军邢苗、奉车都尉程灵虬、羽林监王元 龟、尚书郎祖莹、宋世景、员外郎李琰之、太乐令公孙崇等并在议限。又诏太师 彭城王勰、司州牧高阳王雍、中书监京兆王愉、青州刺史刘芳、左卫将军元丽、 兼将作大匠李韶、国子祭酒郑道昭、廷尉少卿王显等入豫其事。后除豫州中正。 是时,修明堂辟雍,翻议曰: 谨按明堂之义,今古诸儒论之备矣。盖唐、虞以上,事难该悉;夏、殷以降, 校可知之。按《周官考工》所记,皆记其时事,具论夏、殷名制,岂其纟比缪? 是知明堂五室,三代同焉,配帝像行,义则明矣。及《淮南》、《吕氏》与《月 令》同文,虽布政班时,有堂个之别,然推其体,则无九室之证。 既而正义残隐,妄说斐然。明堂九室,著自《戴礼》,探绪求源,罔知所出, 而汉氏因之,自欲为一代之法。故郑玄云:“周人明堂五室,是帝一室也,合于 五行之数。《周礼》依数,以为之室。”本制著存,是周五室也。于今不同,是 汉异周也。汉为九室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