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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 列传第五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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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褒 赵肃(子轨) 张轨 李彦 郭彦 梁昕 皇甫璠(子诞) 辛庆 之(族子昂) 王子直 杜杲 吕思礼 徐招 檀翥 孟信 宗懔 刘璠(子祥 兄子行本) 柳遐(子庄) 韩褒,字弘业,颍川颍阳人也。祖环,魏平凉郡守、安定郡公。父演,恒州 刺史。褒少有志尚,好学而不守章句。其师怪问之,对曰:“文字之间,常奉训 诱,至于商较异同,请从所好。”师因此奇之。及长,涉猎经史,深沈有远略。 属魏室丧乱,避地夏州。时周文帝为刺史,素闻其名,待以客礼。及贺拔岳为侯 莫陈悦所害,诸将遣使迎周文。周文问以去留之计,褒曰:“此天授也,何可疑 乎!”周文纳焉。及为丞相,引为录事参军。赐姓侯吕陵氏。大统初,迁行台左 丞,赐爵三水县伯、丞相府从事中郎,出镇淅、郦。居二年,徵拜丞相府司马, 进爵为侯。 出为北雍州刺史。州带北山,多有盗贼。褒密访之,并豪右所为也,而阳不 之知。厚加礼遇,谓曰:“刺史起自书生,安知督盗?所赖卿等共分其忧耳。” 乃悉召杰黠少年素为乡里患者,置为主帅,分其地界,有盗发而不获者,以故纵 论。于是诸被署者莫不惶惧,皆首伏曰:“前盗发者,并某等为之。”所有徒侣, 皆列其姓名,或亡命隐匿者,并悉言其所在。褒乃取盗名簿藏之,因大榜州门曰: “自知行盗者,可急来首,即除其罪。尽今月不首者,显戮其身,籍没妻子,以 赏前首者。”旬日之间,诸盗咸悉首尽。褒取名簿勘之,一无差异,并原其罪, 许以自新,由是群盗屏息。入为给事黄门侍郎,迁侍中,除都督、西凉州刺史。 羌胡之俗,轻贫弱,尚豪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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