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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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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平皇帝,元帝庶孙,中山孝王子也。母曰卫姬。年三岁嗣立为王。元寿二 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诏曰:“大司马贤年少,不合众心。其上印、绶,罢。” 贤即日*。新都侯王葬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 胪左咸使持节迎中山王。辛卯,贬皇太后赵氏为孝成皇后,退居北宫,哀帝皇后 傅氏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 即皇帝位,谒高庙,大赦天下。 帝年九岁,太皇太后临朝,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诏曰:“夫 赦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欲令百姓改行洁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举奏赦 前事,累增罪过,诛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及选举者,其历 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 内恶未发而荐举者,勿案验。令士厉精乡进,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来,有司 无得陈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诏书为亏恩,以不道论。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 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诏使三公以荐宗庙。 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及太师孔光等皆益封。语在 《莽传》。赐天下民爵一级,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 立故东平王云太子开明为王,故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封宣帝耳孙信等 三十六人皆为列侯。太仆王惲等二十五人前议定陶傅太后尊号,守经法,不阿指 从邪;右将军孙建爪牙大臣,大鸿胪咸前正议不阿,后奉节使迎中山王;及宗正 刘不恶、执金吾任岑、中郎将孔永、尚书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诩,皆以前与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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