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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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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周监于二代,三圣制法,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余。周公、康 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太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诗》载其制曰:“介 入惟藩,大师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 独斯畏。”所以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拨者也。故 盛则周、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共守。自幽、平之后,日以陵 夷,至虖厄河洛之间,分为二周,有逃责之台,被窃铁之言。然天下谓之共 主,强大弗之敢倾。历载八百余年,数极德尽,既于王赧,降为庶人,用天年终。 号位已绝于天下,尚犹枝叶相持,莫得居其虚位,海内无主,三十余年。 秦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山东,壹切取胜。因矜其所习,自任私知, 姗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 尺土藩翼之卫。陈、吴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故曰,周过其历,秦不及期, 国势然也。 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 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自雁门以来,尽辽阳,为燕、 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转,度河、济,渐于海,为齐、赵。穀、泗以往,奄有龟、 蒙,为梁、楚。东带江、湖,薄会稽,为荆、吴。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南。 波汉之阳,亘九嶷,为长沙。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 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 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而藩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 可谓挢枉过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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