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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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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 入之矣;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 哀、乐之情。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 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别,为制婚姻之礼;有交接长幼之序,为制乡饮之 礼;有哀死思远之情,为制丧祭之礼;有尊尊敬上之心,为制朝觐之礼。哀有哭 踊之节,乐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诚,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礼废,则 夫妇之道苦,而*辟之罪多;乡饮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而争斗之狱蕃;丧祭 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朝聘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而侵陵 之渐起。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礼节民心, 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誖,则王道备矣。 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和亲则无怨,畏 敬则不争。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二者并行,合为一体。畏敬之意难 见,则著之于享献、辞受,登降、跪拜;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 石、管弦。盖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财贿,美其欢心而不流其声音。故孔子曰:“礼 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此礼乐之本也。故曰:“知礼 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 谓也。” 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至太平而 大备。周监于二代,礼文尤具,事为之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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