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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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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 修之;下至禽兽,豺獭有祭。是以圣王为之典礼。民之精爽不贰,齐肃聪明者, 神或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使制神之处位,为之牲器。使先圣之后,能知 山川,敬于礼仪,明神之事者,以为祝;能知四时牺牲,坛场上下,氏姓所出者, 以为宗。故有神民之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神异业,敬而不黩,故神降之 嘉生,民以物序,灾祸不至,所求不匮。 及少昊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家为巫史,享祀无度,黩齐 明而神弗蠲。嘉生不降,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 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亡相侵黩。 自共工氏霸九州,其子曰句龙,能平水土,死为社祠。有烈山氏王天下,其 子曰柱,能殖百谷,死为稷祠。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 《虞书》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秩于山 川,遍于群神。揖五瑞,择吉月日,见四岳诸牧,班瑞。岁二月,东巡狩,至于 岱宗。岱宗,泰山也。柴,望秩于山川。遂见东后。东后者,诸侯也。合时月正 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乐,三帛二生一死为贽。五月,巡狩至南岳。 南岳者,衡山也。八月,巡狩至西岳。西岳者,华山也。十一月,巡狩至北岳。 北岳者,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礼。中岳,嵩高也。五载一巡狩。 禹遵之。后十三世,至帝孔甲,*德好神,神黩,二龙去之。其后十三世, 汤伐桀,欲迁夏社,不可,作《夏社》。乃迁烈山子柱,而以周弃代为稷祠。后 八世,帝太戊有桑穀生于廷,一暮大拱,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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