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
|
|
|
薛宣字赣君,东海郯人也。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吏。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 廉,补不其丞。琅邪太守赵贡行县,见宣,甚说其能。从宣历行属县,还至府, 令妻子与相见,戒曰:“赣君至丞相,我两子亦中丞相史。”察宣廉,迁乐浪都 尉丞。幽州刺史举茂材,为宛句令。大将军王凤闻其能,荐宣为长安令,治果有 名,以明习文法诏补御史中丞。 是时,成帝初即位,宣为中丞,执法殿中,外总部刺史,上疏曰:“陛下至 德仁厚,哀闵元元,躬有日仄之劳,而亡佚豫之乐,允执圣道,刑罚惟中,然而 嘉气尚凝,阴阳不和,是臣下未称,而圣化独有不洽者也。臣窃伏思其一端,殆 吏多苛政,政教烦碎,大率咎在部刺史,或不循守条职,举错各以其意,多与郡 县事,至开私门,听谗佞,以求吏民过失,谴呵及细微,责义不量力。郡县相迫 促,亦内相刻,流至众庶。是故乡党阙于嘉宾之欢,九族忘其亲亲之恩,饮食周 急之厚弥衰,送往劳来之礼不行。夫人道不通,则阴阳否隔,和气不兴,未必不 由此也。《诗》云:‘民之失德,乾餱以愆。’鄙语曰:‘苛政不亲,烦苦伤 恩。’方刺史奏事时,宜明申敕,使昭然知本朝之要务。臣愚不知治道,唯明主 察焉。”上嘉纳之。 宣数言政事便宜,举奏部刺史郡国二千石,所贬退称进,白黑分明,繇是知 名。出为临淮太守,政教大行。会陈留郡有大贼废乱,上徙宣为陈留太守,盗贼 禁止,吏民敬其威信。入守左冯翊,满岁称职为真。 始高陵令杨湛、栎阳令谢游皆贪猾不逊,持郡短长,前二千石数案不能竟。 及宣视事,诣府谒,宣设酒饭与相对,接待甚备。已而阴求其罪臧,具得所受取。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