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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三 本纪第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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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绍王 卫绍王讳永济,小字兴胜,更讳允济,章宗时避显宗讳,诏改“允”为“永”。 世宗第七子,母曰元妃李氏。卫王长身,美髯须,天资俭约,不好华饰,大定十 一年,封薛王。是岁,进封禭王。十七年,授世袭猛安。二十五年,加开府义 同三司。二十六年,为秘书监。明年,转刑部尚书。又明年,改殿前都点检。二 十九年,世宗崩,章宗即位,进封潞王。起复,判安武军节度使。五月,至冀 州,以到任表谢,赐诏优答。明昌二年,进封韩王。四年,改判兴平军。五年, 改沁南军。承安二年,改封卫王。三年,改昭义军。泰和元年,改判彰德府事。 五年,改判平阳府。初,章宗诛郑王永蹈、赵王永中,久,颇悔之。七年,下诏 追复旧封,仍赐谥。而永蹈无后,乃以卫王子按陈为郑王后,赐卫王诏曰:“朕 念郑王自弃天常,以干国宪,藁瘗旷野,忽诸不祀。历岁既久,深用怆然。亲亲 之情。有怀难置。已诏追复旧爵,改葬如仪。稽考古礼,以卿之子按陈为郑王后, 谨其祭祀,卿其悉之。”已而改武定军节度使。八年十一月,自武定军入朝。是 时,章宗已感嗽疾,卫王且辞行,而章宗意留之。宗章初年,雅爱诸王,置王传 府尉官以传导德义。及永中、永蹈之诛,由是疏忌宗室,遂以王傅府尉检制王家, 苛部严密,门户出入皆有籍。而卫王乃永蹈母弟,柔弱鲜智能,故章宗爱之。既 无继嗣,而诸叔兄弟多在,章宗皆不肯立,惟欲立卫王,故于辞行留之。无何, 章宗大渐,元妃李氏、黄门李新喜、平章政事完颜匡定策。章宗崩,匡等传遣诏, 立卫王。卫王固让,乃承诏举哀,即皇帝位于柩前。明日,群臣朝见于大安殿。 诏路府州县为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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