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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五 志第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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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一 ○三师 三公 尚书省 六部 都元帅府 枢密院 大宗正府 御史台 宣 抚司 劝农使司 司农司 三司 国史院 翰林学士院 审官院 太常寺 金自景祖始建官属,统诸部以专征伐,嶷然自为一国。其官长皆称曰勃极烈, 故太祖以都勃极烈嗣位,太宗以谙版勃极烈居守。谙版,尊大之称也。其次曰国 论忽鲁勃极烈,国论言贵,忽鲁犹总帅也。又有国论勃极烈,或左右置,所谓国 相也。其次诸勃极烈之上,则有国论、乙室、忽鲁、移赉、阿买、阿舍、昊、迭 之号,以为升拜宗室功臣之序焉。其部长曰孛堇,统数部者曰忽鲁。凡此,至熙 宗定官制皆废。其后惟镇抚边民之官曰秃里,乌鲁骨之下有扫稳脱朵,详稳之下 有麽忽、习尼昆,此则具于官制而不废,皆踵辽官名也。 汉官之制,自平州人不乐为猛安谋克之官,始置长吏以下。天辅七年以左企 弓行枢密院于广宁,尚踵辽南院之旧。天会四年,建尚书省,遂有三省之制。至 熙宗颁新官制及换官格,除拜内外官,始定勋封食邑入衔,而后其制定。然大率 皆循辽、宋之旧。海陵庶人正隆元年罢中书门下省,止置尚书省。自省而下官司 之别,曰院、曰台、曰府、曰司、曰寺、曰监、曰局、曰署、曰所,各统其属以 修其职。职有定位,员有常数,纪纲明,庶务举,是以终金之世守而不敢变焉。 大定二十八年,在仕官一万九千七百员,四季赴选者千余,岁数监差者三千。明 昌四年奏,周岁,官死及事故者六百七十,新入仕者五百一十,见在官万一千四 百九十九,内女直四千七百五员,汉人六千七百九十四员。至泰和七年,在仕官 四万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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