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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六 列传第四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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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暐 张行简 贾益谦 刘炳 术虎高琪 塔不也 张暐,字明仲,莒州日照县人。博学该通。登正隆五年进士。调陈留主簿、 淄州酒税副使,课增羡,迁昌乐令。改永清令,补尚书省令史,除太常博士,兼 国子助教。丁父忧,服除,调山东东路转运副使,入为太常丞,兼左赞善大夫。 章宗封原王,兼原王府文学。章宗册为皇太孙,复为左赞善,转左谕德,兼太常 丞,充宋国报谕使。至盱眙,宋人请赴宴,暐曰:“大行在殡,未可。”及受赐, 不舞蹈,宋人服其知礼。使还,迁太常少卿,兼修起居注。改礼部郎中,修起居 注如故。迁右谏议大夫,兼礼部侍郎。 明昌二年,太傅徒单克宁薨,章宗欲亲为烧饭,是时,孝懿皇后梓宫在殡, 暐奏:”仰惟圣慈,追念勋臣,恩礼隆厚,孰不感劝。太祖时享,尚且权停,若 为大臣烧饭,礼有未安。今已降恩旨,圣意至厚,人皆知之,乞俯从典礼,则两 全矣。”章宗从之。上封事者言提刑司可罢,暐上疏曰:“陛下即位,因民所利, 更法立制,无虑数十百条。提刑之设,政之大者,若为浮议所摇,则内外无所取 信。唐开元中,或请选择守令,停采访使,姚崇奏‘十道采访犹未尽得人,天下 三百余州,县多数倍,安得守令皆称其职?’然则提刑之任,诚不可罢,择其人 而用之,生民之大利,国家之长策也。”因举汉刺史六条以奏。上曰:“卿言与 朕意合。” 拜礼部尚书。孙即康鞫治镐王永中事,还奏,有诏复讯,群臣举暐及兵部侍 郎乌古论庆裔。上使参知政事马琪谕暐曰:“百官举阅实镐王事,要勿屈抑其人, 亦不可亏损国法。”上因谓宰臣曰:“镐王视永蹈为轻。”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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