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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三十二 列传第七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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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臣 ○秉德(本名乙辛) 唐括辩 乌带 大兴国 徒单阿里出虎 仆散师恭 (本名忽土) 徒单贞 李老僧 完颜元宜 纥石烈执中(本名胡沙虎) 昔者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其法有五焉: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 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夫惩恶乃所以劝善也,作《逆臣传》。 秉德,本名乙辛。初为西南路招讨使,改汴京留守。丁母忧,起复为兵部尚 书,拜参知政事。皇统八年,与乌林答蒲卢虎等廉察郡县,使还,拜平章政事。 廷议欲徙辽阳渤海人屯燕南,秉德及左司郎中三合议其事。近侍高寿星在徙中, 寿星诉于悼后,后以白帝,帝怒,杖秉德而杀三合。是时熙宗在位久,悼后干政, 而继嗣未立,帝无聊不平,屡杀宗室,箠辱大臣。秉德以其故怀忿,乃与唐括辩、 乌带等谋废立。 乌带以其谋告海陵,海陵乃与秉德谋弑熙宗。皇统九年十二月九日,遂与唐 括辩、乌带、忽土、阿里出虎、大兴国、李老僧、海陵妹夫特厮,弑熙宗于寝殿。 秉德初意不在海陵,已弑熙宗,未有所属,忽土奉海陵坐,秉德等皆拜称万岁。 杀曹国王宗敏、左丞相宗贤。时秉德位在海陵上,因被杖怨望谋废立,而海陵因 之以为乱。既立,以秉德为左丞相,兼侍中、左副元帅,封萧王,赐铁券,与钱 二千万、绢一千匹、马牛各三百、羊三千。久之,为乌带所谮,出领行台尚书省 事。 时秉德方在告,亟召之,限十日内发行。会海陵欲除太宗诸子,并除秉德, 以秉德首谋废立,及弑熙宗下即劝进,衔之。乌带因言秉德与宗本谋反有状,曰: “昨来秉德曾于宗本家饮酒,海州刺史子忠言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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