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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八 志第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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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中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僣,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 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 金。”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 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曰:“如蜩如螗,如沸如羹。” 言上号令不顺人心,虚譁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僣差也。刑 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 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箝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 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 其类也。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 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口喉咳嗽者,故有口舌痾。金色白, 故有白眚白祥。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 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则有毛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兽星,故为毛 虫。 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 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马,兖州刺史令狐愚以彪 有智勇,及闻此言,遂与王凌谋共立之。事泄,凌、愚被诛,彪赐死。此言不从 之罚也。《诗》云:“人之讹言,宁莫之惩。” 蜀刘禅嗣位,谯周曰:“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若言 刘已具矣,当授与人,甚于晋穆侯、汉灵帝命子之祥也。”蜀果亡,此言之不从 也。刘备卒,刘禅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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