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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九 志第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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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下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 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听 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 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 故其极贫也。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 寒气动,故有鱼孽。而龟能为孽,龟能陆处,非极阴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薛 也。于《易》,《坎》为水,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一 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痾。水色黑,故有 黑眚黑祥。凡听伤者,病水敢;水气病,则火沴之。其极贫者,顺之,其福曰富。 刘歆《听传》曰有介虫之孽也。 庶征之恒寒,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菽草, 皆恒寒之罚也。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诛罚过深,当 燠而寒,尽六日,亦为雹。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七十二日,杀飞禽。道人始去 兹谓伤,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而出。战不量敌帮兹谓辱命,其寒,虽雨物不 茂。闻善不予,厥咎聋。” 吴孙权嘉禾三年九月朔,陨霜伤谷。案刘向说,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 也”。是时,校事吕壹专作威福,与汉元帝时石显用事陨霜同应。班固书九月二 日,陈寿言朔,皆明未可以伤谷也。壹后亦伏诛。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 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风, 冬先雨,乃陨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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