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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 列传第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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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 庾峻(子珉 岂攵) 郭象 庾纯(子旉) 秦秀 曹志,字允恭,谯国谯人,魏陈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学,以才行称,夷简 有大度,兼善骑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为嗣。后改封济北王。武帝为 抚军将军,迎陈留王于邺,志夜谒见,帝与语,自暮达旦,甚奇之。及帝受禅, 降为鄄城县公。诏曰:“昔在前世,虽历运迭兴,至于先代苗裔,传祚不替,或 列藩九服,式序王官。选众命贤,惟德是与,盖至公之道也。魏氏诸王公养德藏 器,壅滞旷久,前虽有诏,当须简授,而自顷众职少缺,未得式叙。前济北王曹 志履德清纯,才高行洁,好古博物,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为乐平太守。” 志在郡上书,以为宜尊儒重道,请为博士置吏卒。迁章武、赵郡太守。虽累郡职, 不以政事为意,昼则游猎,夜诵《诗》《书》,以声色自娱,当时见者未能审其 量也。 咸宁初,诏曰:“鄄城公曹志,笃行履素,达学通识,宜在儒林,以弘胄子 之教。其以志为散骑常侍、国子博士。”帝尝阅《六代论》,问志曰:“是卿先 王所作邪?”志对曰:“先王有手所作目录,请归寻按。”还奏曰:“按录无此。” 帝曰:“谁作?”志曰:“以臣所闻,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 书传于后,是以假托。”帝曰:“古来亦多有是。”顾谓公卿曰:“父子证明, 足以为审。自今已后,可无复疑。” 后迁祭酒。齐王攸将之国,下太常议崇锡文物。时博士秦秀等以为齐王宜内 匡朝政,不可之藩。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于魏,因怆然叹曰:“安有如此之才, 如此之亲,不得树本助化,而远出海隅?晋朝之隆,其殆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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