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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六 列传第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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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弘 陶侃 刘弘,字和季,沛国相人也。祖馥,魏扬州刺史。父靖,镇北将军。弘有干 略政事之才,少家洛阳,与武帝同居永安里,又同年,共研席。以旧恩起家太子 门大夫,累迁率更令,转太宰长史。张华甚重之。由是为宁朔将军、假节、监幽 州诸军事,领乌丸校尉,甚有威惠,寇盗屏迹,为幽朔所称。以勋德兼茂,封宣 城公。太安中,张昌作乱,转使持节、南蛮校尉、荆州刺史,率前将军赵骧等讨 昌,自方城至宛、新野,所向皆平。及新野王歆之败也,以弘代为镇南将军、都 督荆州诸军事,余官如故。弘遣南蛮长史陶侃为大都护,参军蒯恒为义军督护, 牙门将皮初为都战帅,进据襄阳。张昌并军围宛,败赵骧军,弘退屯梁。侃、初 等累战破昌,前后斩首数万级。及到官,昌惧而逃,其众悉降,荆土平。 初,弘之退也,范阳王虓遣长水校尉张奕领荆州。弘至,奕不受代,与兵距 弘。弘遣军讨奕,斩之,表曰:“臣以凡才,谬荷国恩,作司方州,奉辞伐罪, 不能奋扬雷霆,折冲万里,军退于宛,分受显戮。猥蒙含宥,被遣之职,即进达 所镇。而范阳王虓先遣前长水校尉张奕领荆州,臣至,不受节度,擅举兵距臣。 今张昌奸党初平,昌未枭擒,益梁流人萧条猥集,无赖之徒易相扇动,飙风骇荡, 则沧海横波,苟患失之,无所不至,比须表上,虑失事机,辄遣军讨奕,即枭其 首。奕虽贪乱,欲为荼毒,由臣劣弱,不胜其任,令奕肆心,以劳资斧,敢引覆 餗之刑,甘受专辄之罪。”诏曰:“将军文武兼资,前委方夏,宛城不守,咎 由赵骧。将军所遣诸军,克灭群寇,张奕贪祸,距违诏命。将军致讨,传首阙庭, 虽有不请之嫌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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