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卷三 本纪第三 |
|
|
|
◎太宗下 四年春正月乙亥,定襄道行军总管李靖大破突厥,获隋皇后萧氏及炀帝之孙 正道,送至京师。癸巳,武德殿北院火。二月己亥,幸温汤。甲辰,李靖又破突 厥于阴山,颉利可汗轻骑远遁。丙午,至自温汤。甲寅,大赦,赐酺五日。民部 尚书戴胄以本官检校吏部尚书,参预朝政。太常卿萧瑀为御史大夫,与宰臣参议 朝政。御史大夫、西河郡公温彦博为中书令。三月庚辰,大同道行军副总管张宝 相生擒颉利可汗,献于京师。甲申,尚书右仆射、蔡国公杜如晦薨。甲午,以俘 颉利告于太庙。 夏四月丁酉,御顺天门,军吏执颉利以献捷。自是西北诸蕃咸请上尊号为 “天可汗”,于是降玺书册命其君长,则兼称之。秋七月甲子朔,日有蚀之。上 谓房玄龄、萧瑀曰:“隋文何等主?”对曰:“克己复礼,勤劳思政,每一坐朝, 或至日昃。五品已上,引之论事。宿卫之人,传餐而食。虽非性体仁明,亦励精 之主也。”上曰:“公得其一,未知其二。此人性至察而心不明。夫心暗则照有 不通,至察则多疑于物。自以欺孤寡得之,谓群下不可信任,事皆自决,虽劳神 苦形,未能尽合于理。朝臣既知上意,亦复不敢直言,宰相已下,承受而已。朕 意不然。以天下之广,岂可独断一人之虑?朕方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委任 责成,各尽其用,庶几于理也。”因令有司:“诏敕不便于时,即宜执奏,不得 顺旨施行。”八月丙午,诏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绯,六品七品以绿,八品 九品以青;妇人从夫色。甲寅,兵部尚书、代国公李靖为尚书左仆射。九月庚午, 令收瘗长城之南骸骨,仍令致祭。壬午,令自古明王圣帝、贤臣烈士坟墓无得 < 1 > < 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