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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 志第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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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三 ○淮南道六 江南道七 陇右道八 淮南道 扬州大都督府 隋江都郡。武德三年,杜伏威归国,于润州江宁县置扬州, 以隋江都郡为兖州,置东南道行台。七年,改兖州为邗州。九年,省江宁县之扬 州,改邗州为扬州。置大都督,督扬、和、滁、楚、舒、庐、寿七州。贞观十年, 改大都督为都督,督扬、滁、常、润、和、宣、歙七州。龙朔二年,升为大都督 府。天宝元年,改为广陵郡,依旧大都督府。乾元元年,复为扬州。自后置淮南 节度使,亲王为都督,领使;长史为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恒以此为治所。旧 领县四:江都、*、海陵、高邮、户二万三千一百九十九,口九万四千三百四 十七。天宝领县七,户七万七千一百五,口四十六万七千八百五十七。在京师东 南二千七百五十三里,至东都一千七百四十九里。 江都 汉县,属广陵国。隋为江都郡。武德三年,改为兖州,七年改为邗州, 九年改为扬州都督府,皆以江都为治所 江阳 贞观十八年,分江都县置,在郭下,与江都分理 * 汉堂邑县,属临淮郡。晋置秦郡,北齐为秦州,后周为方州,隋改为 兖州。武德七年,复为方州,置*县。又分*置石梁县。贞观元年,省方州, 并石梁入*,属扬州。 海陵 汉县,属临淮郡。至隋,属南衮州。武德二年,属扬州,景龙二年, 分置海安县。开元十年省,并入海陵 高邮 汉县,属广陵国,至隋不改。武德二年,属兖州。州改,仍旧 扬子 永淳元年,分江都县置 天长 天宝元年,割江都、六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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