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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一 列传第四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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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彦范 敬晖 崔玄暐 张柬之 袁恕己 桓彦范,润州曲阿人也。祖法嗣,雍王府谘议参军、弘文馆学士。彦范慷慨 俊爽,少以门荫调补右翊卫。圣历初,累除司卫寺主簿。纳言狄仁杰特相礼异, 尝谓曰:“足下才识如是,必能自致远大。”寻擢授监察御史。 长安三年,历迁御史中丞。四年,转司刑少卿。时司仆卿张昌宗坐遣术人李 弘泰占己有天分,御史中丞宋璟请收付制狱,穷理其罪,则天不许。彦范上疏曰: 昌宗无德无才,谬承恩宠,自宜粉骨碎肌,以答殊造,岂得苞藏祸心,有此 占相?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昌宗以逆乱罪多,自招其咎。此是皇天降怒, 非唯陛下故诛。违天不祥,乞陛下裁择。原其本奏,以防事败。事败即言奏讫, 不败则候时为逆。此乃奸臣诡计,疑惑圣心,今果遂其所谋,陛下何忍不察?若 昌宗无此占相,奏后不合更与弘泰往还,尚令修福,复拟禳厄,此则期于必遂, 元无悔心。纵虽奏闻,情实难恕,此而可舍,谁其可刑?况经两度事彰,天恩并 垂舍宥,昌宗自为得计,人亦以为应运,即不劳兵甲,天下皆从,万方讥之,以 为陛下纵成其乱也。君在,臣图天分,是为逆臣,不诛,社稷亡矣。伏请付鸾台 凤阁三司考竟其罪。 疏奏不报。时又内史李峤等奏称:“往属革命之时,人多逆节,鞫讯决断, 刑狱至严,刻薄之吏,恣行酷法。其周兴、丘勣、来俊臣所劾破家者,并请雪免。” 彦范又奏请自文明元年以后得罪人,除扬、豫、博三州及诸谋逆魁首,一切赦之。 表疏前后十奏,辞旨激切,至是方见允纳。彦范凡所奏议,若逢人主诘责,则辞 色无惧,争之愈厉。又尝谓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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