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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历史故事 >>旧五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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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七(唐书) 明宗纪三

     
    天成元年秋八月乙酉朔,日有食之。有司上言:“庄宗庙室酌献,请奏武成
    之舞。”从之。郓州节度使霍彦威移镇青州。丁亥,庄宗神主祔庙,有司请祧懿
    祖室,从之。诏:“陵州、合州长流百姓豆卢革、韦说等,可并自长流后,纵逢
    恩赦,不在原宥之限。豆卢升、韦涛仍削除自前所受官秩。”壬辰,以久雨,放
    百僚朝参,诏天下疏理系囚。甲午,汴州奏,旧管曹州乞却归当道,从之。是日,
    诏曰:“承前使府奏请判官,率皆随府除移停罢。近年流例,有异前规,使府虽
    已除移,判官元安旧职。起今后若是朝廷除授者,即不计使府除移,如是使府奏
    请,即皆随府移罢。旧例藩侯带平章事者,所奏请判官,殿中已上许奏绯,中丞
    已上许奏紫,今不带平章事亦许同带平章事例处分。如防御、团练使奏请判官,
    员外郎已下不在奏绯之限。其所奏判官、州县官,并须将历任告身随奏至京。如
    未有官,假称试摄,亦奏状内分明署出。如藩镇留后、权知军州事,并不在奏请
    判官之限。如刺史要奏州县官,须申本道,请发表章,不得自奏。近日州使奏请
    从事,本无官绪,妄结虚衔,不计职位高卑,多是请兼朱紫,不惟紊乱,实启挠
    求。宜令诸道州府,切准敕命处分。”
    丁酉,内出象笏三十四面,赐百官之无笏者。己亥,帝御文明殿,百官入阁,
    月望如月朔之仪,从新例也。荆南高季兴上言,峡内三州,请朝廷不除刺史。幽
    州奏,契丹寇边,诏齐州防御使安审通率师御之。辛丑,以前青州节度使符习为
    郓州节度使,以前华州节度使史敬熔为安州节度使。乙巳,禁熔钱为器,仍估定
    生铜器价斤二百,熟铜器斤四百,如违省价买卖者,以盗铸钱论。丁未,枢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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