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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七(晋书) 高祖纪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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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三年正月戊申朔,帝御崇元殿受朝贺,仗卫如式。己酉,百官守司,以 太史先奏日蚀故也。至是不亏,内外称贺。壬戌,是夜以上元张灯于京城,纵都 人游乐,帝御大宁宫门楼观之。丙寅,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和凝兼判度支;工 部侍郎、判度支王松改尚书刑部侍郎;户部郎中高延赏改左谏议大夫,充诸道盐 铁转运副使。壬申,以前右谏议大夫薛融为左谏议大夫。前兴元节度使张筠卒于 西京,辍视朝一日。(《五代会要》:太常礼院申:“准故事,前节度使无例辍 朝。”敕:“宜特辍一日朝参。”) 二月庚辰,左散骑常侍张允进《驳赦论》。帝览而嘉之,降诏奖饰,仍付史 馆。甲申,荆南节度使高从诲加食邑实封。戊子,翰林学士李浣赐绯鱼袋。以尚 书屯田员外郎、知制诰吴承范为库部员外郎,充枢密院直学士。乙未,御札曰: “曾有宣示百官,令进封事,今据到者未及十人。朕虽无德,自行敕后已是数月, 至于假手于人,也合各有一件事敷奏。食禄于朝,岂当如是!言而不用,朕所甘 心;用而不言,谁之责也。”丙申,制武清军节度使马希萼改威武军节度使。辛 丑,中书上言:“《礼经》云:‘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注云:“‘嫌名, 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邱与区也。二名不偏讳,谓孔子之母名徵在,言在不称 徵,言徵不称在。’此古礼也。唐太宗二名并讳,明皇二名亦同;人姓与国讳音 声相近是嫌名者,亦改姓氏,与古礼有异。庙讳平声字,即不讳余三声;讳侧声, 即不讳平声字。所讳字正文及偏旁阙点画,望依令式施行。”诏曰:“朝廷之制, 今古相沿,道在人宏,礼非天降。方开历数,虔奉祖宗,虽逾孔子之文,未爽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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