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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十八(晋书) 高祖纪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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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福四年春正月癸卯,帝御崇元殿受朝贺,仗卫如式。丙午,召太子太师致 仕范延光宴于便殿。以延光归命之后,虑怀疑惧,故休假之内,锡以款密。帝谓 之曰:“无忿疾以伤厥神,无忧思以劳厥衷。朕方示信于四方,岂食言于汝也。” 延光俯伏拜谢,其心遂安。丁未,以西京副留守龙敏为吏部侍郎。戊申,盗发唐 闵帝陵。己酉,朔方军节度使张希崇卒,赠太师。以澶州防御使张从恩为枢密副 使。甲寅,以侍卫步军都指挥使、宁江军节度使景延广为义成军节度使,以义成 军节度使冯晖为朔方军节度使。乙卯,左谏议大夫曹国珍上言:“请于内外臣僚 之中,选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后《会要》、《礼阁新仪》、《大中统类》 、律令格式等,精详纂集,俾无漏落,别为书一部,目为《大晋政统》。”从之。 其详议官,宜差太子少师梁文矩、左散骑常侍张允、大理卿张澄、国子祭酒唐汭、 大理少卿高鸿渐、国子司业田敏、礼部郎中吕咸休、司勋员外郎刘涛、刑部员外 郎李知损、监察御史郭延升等一十九人充。文矩等咸曰:“改前代礼乐刑宪为 《大晋政统》,则《尧典》、《舜典》当以《晋典》革名。”列状驳之曰: 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苟非圣明,焉能述作。若运因革故,则事乃维新, 或改正朔而变牺牲,或易服色而殊徽号。是以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 不相袭礼。至于近代,率由旧章;比及前朝,日滋条目。多因行事之失,改为立 制之初,或臣奏条章,君行可否,皆表其年月,纪以姓名,聚类分门,成文作则。 莫不悉稽前典,垂范后昆,述自圣贤,历于朝代,得金科玉条之号,设乱言破律 之防,守而行之,其来尚矣。皇帝陛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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