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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 列传第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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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奸臣上 ○耶律乙辛 张孝杰 耶律燕哥 萧十三 《春秋》褒贬,善恶并书,示劝惩也。故迁、固传佞幸、酷吏,欧阳修则并 奸臣录之,将俾为君者知所鉴,为臣者知所戒。此天地圣贤之心,国家安危之机, 治乱之原也。辽自耶律乙辛而下,奸臣十人,其败国皆足以为戒,故列于《传》。 耶律乙辛,字胡睹衮,五院部人。父迭剌,家贫,服用不给,部人号“穷迭 剌 ”。初,乙辛母方娠,夜梦手搏羖羊,拔其角尾。既寤占之,术者曰:“此 吉兆也。羊去角尾为王字,汝后有子当王。”及乙辛生,适在路,无水以浴,回 车破辙,忽见涌泉。迭剌自以得子,欲酒以庆,闻酒香,于草棘间得二榼,因祭 东焉。乙辛幼慧黠。尝牧羊至日昃,迭剌视之,乙辛熟寝。迭剌触之觉,乙辛怒 曰:“何遽惊我!适梦人手执日月以食我,我已食月,啖日方半而觉,惜不尽食 之。”迭剌自是不令牧羊。 及长,美风仪,外和内狡。重熙中,为文班吏,掌太保印,陪从入宫。皇后 见乙辛详雅如素宦,令补笔砚吏;帝亦爱之,累迁护卫太保。道宗即位,以乙辛 先朝任使,赐汉人户四十,同知点检司事,常召决疑议,升北院同知,历枢密副 使。清宁五年,为南院枢密使,改知北院,封赵王。九年,耶律仁先为南院枢密 使,时驸马都尉萧胡睹与重元党,恶仁先在朝,奏曰:“仁先可任西北路招讨使。” 帝将从之。乙辛奏曰:“臣新参国政,未知治体。仁先乃先帝旧臣,不可遽离朝 廷。”帝然之。重元乱平,拜北院枢密使,进王魏,赐匡时翊圣竭忠平乱功臣。 咸雍五年,加守太师。诏四方有军旅,许以便宜从事,势震中外,门下馈赂不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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