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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 列传第四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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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绝。 凡阿顺者蒙荐擢,忠直者被斥窜。 大康元年,皇太子始预朝政,法度修明。乙辛不得逞,谋以事诬皇后。后既 死,乙辛不自安,又欲害太子。乘间入奏曰:“帝与后如天地并位,中宫岂可旷?” 盛称其党驸马都尉萧霞抹之妹美而贤。上信之,纳于宫,寻册为皇后。时护卫萧 忽古知乙辛奸状,伏桥下,欲杀之。俄暴雨坏桥,谋不遂。林牙萧岩寿密奏曰: “乙辛自皇太子预政,内怀疑惧,又与宰相张孝杰相附会。恐有异图,不可使居 要地。”出为中京留守。乙辛泣谓人曰:“乙辛无过,因谗见出。”其党萧霞抹 辈以其言闻于上。上悔之。无何,出萧岩寿为顺义军节度使,诏近臣议召乙辛事。 北面官属无敢言者,耶律撒剌曰:“初以萧岩寿奏出乙辛,若所言不当,宜坐以 罪,若当,则不可复召。”累谏不从。乃复召为北院枢密使。 时皇太子以母后之故,忧见颜色。乙辛党欣跃相庆,谗谤沸腾,忠良之士, 斥逐殆尽。乙辛因萧十三之言,夜召萧得里特谋构太子,令护卫太保耶律查剌诬 告耶律撒剌等同谋立皇太子。诏按无迹而罢。又令牌印郎君萧讹都斡诣上诬首: “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臣亦与其谋。本欲杀乙辛等而立太子。臣等 若不言,恐事白连坐。”诏使鞫劾,乙辛迫令具伏。上怒,命诛撒剌及速撒等。 乙辛恐帝疑,引数人庭诘,各令荷重校,绳系其颈,不能出气,人人不堪其酷, 惟求速死。反奏曰:“别无异辞。”时方暑,尸不得瘗,以至地臭。乃囚皇太子 于上京,监卫者皆其党。寻遣萧达鲁古、撒把害太子。乙辛党大喜,聚饮数日。 上京留守萧挞得以卒闻。上哀悼,欲召其妻,乙辛阴遣人杀之,以灭其口。 五年正月,上将出猎,乙辛奏留皇孙,上欲从之。同知点检萧兀纳谏曰: “陛下若从乙辛留皇孙,皇孙尚幼,左右无人,愿留臣保护,以防不测。”遂与 皇孙俱行。由是上始疑乙辛,颇知其奸。会北幸,将次黑山之平淀,上适见扈从 官属多随乙辛后,恶之,出乙辛知南院大王事。及例削一字王爵,改王混同,意 稍自安。及赴阙入谢,帝即日遣还,改知兴中府事。七年冬,坐以禁物鬻入外国, 下有司议,法当死。乙辛党耶律燕哥独奏当入八议,得减死论,击以铁骨朵,幽 于来州。后谋奔宋及私藏兵甲事觉,缢杀之。乾统二年,发冢,戮其尸。 张孝杰,建州永霸县人。家贫,好学。重熙二十四年,擢进士第一。清宁间, 累迁枢密直学士。咸雍初,坐误奏事,出为惠州刺史。俄召复旧职,兼知户部司 事。三年,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加工部侍郎。八年,封陈国公。上以孝杰 勤干,数问以事,为北府宰相。汉人贵幸无比。大康元年,赐国姓。明年秋猎, 帝一日射鹿三十,燕从官。酒酣,命赋《云上于天诗》,诏孝杰坐御榻旁。上诵 《黍离》诗:“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孝杰奏曰:“今天下太 平,陛下何忧?富有四海,陛下何求?”帝大悦。三年,群臣侍燕,上曰:“先 帝用仁先、化葛,以贤智也。朕有孝杰、乙辛,不在仁先、化葛下,诚为得人。” 欢饮至夜,乃罢。 是年夏,乙辛谮皇太子,孝杰同力相济。及乙辛受诏按皇太子党人,诬害忠 良,孝杰之谋居多。乙辛荐孝杰忠于社稷,帝谓孝杰可比狄仁杰,赐名仁杰,乃 许放海东青鹘。六年,既出乙辛,上亦悟孝杰奸佞,寻出为武定军节度使。坐私 贩广济湖盐及擅改诏旨,削爵,贬安肃州,数年乃归。大安中,死于乡。乾统初, 剖棺戮尸,以族产分赐臣下。 孝杰久在相位,贪货无厌,时与亲戚会饮,尝曰:“无百万两黄金,不足为 宰相家。”初,孝杰及第,诣佛寺,忽迅风吹孝杰幞头,与浮图齐,坠地而碎。 有老僧曰:“此人必骤贵,然亦不得其死。”竟如其言。 耶律燕哥,字善宁,季父房之后。四世祖铎稳,太祖异母弟。父曰豁里斯, 官至太师。燕哥狡佞而敏。清宁间,为左护卫太保。大康初,转北面林牙。初, 耶律乙辛自中京留守复为枢密使,以燕哥为耳目,凡闻见必以告。乙辛爱而荐之, 帝亦以为贤,拜左夷离毕。及皇太子被诬,帝遣燕哥往讯之,太子谓燕哥曰: “帝惟我一子,今为储嗣,复何求,敢为此事!公与我为昆弟行,当念无辜,达 意于帝。”祷之甚恳。萧十三闻之,谓燕哥曰:“宜以太子言易为伏状。”燕哥 颔之,尽如所教以奏。及太子被逐,乙辛杀害忠良,多燕哥之谋,为契丹行宫都 部署。五年夏,拜南府宰相,迁惕隐。大安三年,为西京留守,致仕。寿隆初, 以疾卒。 萧十三,蔑古乃部人。父铎鲁斡,历官节度使。十三辨黠,善揣摩人意。清 宁间,以年劳迁护卫太保。大康初,耶律乙辛复入枢府,益横恣。时十三出入乙 辛家,以朝臣不附者辄使出之,十三由宿卫迁殿前副点检。三年夏,护卫萧忽古 等谋杀乙辛,事觉下狱。十三谓乙辛曰:“今太子犹在,臣民属心。大王素无根 柢之助,复有诬皇后之怨。若太子立,王置身何地?宜熟计之。”乙辛曰:“吾 忧此久矣!”是夜,召萧得里特谋所以构太子事。十三计既行,寻迁殿前都点检, 兼同知枢密院事。复令萧讹都斡等诬首耶律查剌前告耶律撒剌等事皆实,诏究其 事。太子不服,别遣夷离毕耶律燕哥问太子,太子具陈所以见诬之状。十三闻之, 谓燕哥曰:“如此奏,则大事去矣,当易其辞为伏款。”燕哥入,如十三言奏之。 上大怒,废太子。太子将出,曰:“我何罪至是!”十三叱令登车,遣卫卒阖车 门。是年,迁北院枢密副使,复陈阴害太子计,乙辛从之。及乙辛出知南院大王 事,亦出十三为保州统军使,卒。乾统间,剖棺戮尸。二子:的里得、念经,皆 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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