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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二 列传第三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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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侍,未拜,又诏曰:“总一六军,非才勿授。御史中 丞、新除散骑常侍盾,志怀忠密,识用详慎,当官平允,处务勤恪,必能缉斯戎 政。可兼领军,常侍如故。”大同二年,迁中领军。领军管天下兵要,监局事多。 盾为人敏赡,有风力,长于拨繁,职事甚理。天监中,吴平侯萧景居此职,著声 称。至是,盾复继之。 五年,出为仁威将军、吴郡太守,视事未期,以疾陈解。拜光禄大夫,加金 章紫绶。七年,疾愈,复为领军将军。九年,卒,时年六十六。即日有诏举哀。 赠侍中,领军如故。给东园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袭,钱布各有差。谥曰忠。 子长博,字孟弘,桂阳内史。次子仲博,曲阿令。盾弟厥。 厥,字献卿,亦以干局称。初为西中郎行参军、尚书主客郎。入兼中书通事 舍人,累迁正员郎、鸿胪卿,舍人如故。迁尚书右丞,未拜,出为晋安太守。郡 居山海,常结聚逋逃,前二千石虽募讨捕,而寇盗不止。厥下车,宣风化,凡诸 凶党,皆涘负而出,居民复业,商旅流通。然为政严酷少恩,吏民小事必加杖罚, 百姓谓之“臧虎”。还除骠骑庐陵王谘议参军,复兼舍人。迁员外散骑常侍,兼 司农卿,舍人如故。大同八年,卒官,时年四十八。厥前后居职,所掌之局大事 及兰台廷尉所不能决者,敕并付厥。厥辨断精详,咸得其理。厥卒后,有挝登闻 鼓诉者,求付清直舍人。高祖曰:“臧厥既亡,此事便无可付。”其见知如此。 子操,尚书三公郎。 傅岐,字景平,北地灵州人也。高祖弘仁,宋太常。祖琰,齐世为山阴令, 有治能,自县擢为益州刺史。父翙,天监中,历山阴、建康令,亦有能名,官至 骠骑谘议。 岐初为国子明经生,起家南康王宏常侍,迁行参军,兼尚书金部郎。母忧去 职,居丧尽礼。服阕后,疾废久之。是时改创北郊坛,初起岐监知缮筑,事毕, 除如新令。县民有因斗相殴而死者,死家诉郡,郡录其仇人,考掠备至,终不引 咎,郡乃移狱于县。岐即命脱械,以和言问之,便即首服。法当偿死,会冬节至, 岐乃放其还家,使过节一日复狱。曹掾固争曰:“古者乃有此,于今不可行。” 岐曰:“其若负信,县令当坐,主者勿忧。”竟如期而反。太守深相叹异,遽以 状闻。岐后去县,民无老小,皆出境拜送,啼号之声,闻于数十里。至都,除廷 尉正,入兼中书通事舍人,迁宁远岳阳王记室参军,舍人如故。出为建康令,以 公事免。俄复为舍人,累迁安西中记室、镇南谘议参军,兼舍人如故。 岐美容止,博涉能占对。大同中,与魏和亲,其使岁中再至,常遣岐接对焉。 太清元年,累迁太仆、司农卿,舍人如故。在禁省十余年,机事密勿亚于朱异。 此年冬,豫州刺史贞阳侯萧渊明率众伐彭城,兵败陷魏。二年,渊明遣使还,述 魏人欲更通和好,敕有司及近臣定议。左卫朱异曰:“高澄此意,当复欲继好, 不爽前和;边境且得静寇息民,于事为便。”议者并然之。岐独曰:“高澄既新 得志,其势非弱,何事须和?此必是设间,故令贞阳遣使,令侯景自疑当以贞阳 易景。景意不安,必图祸乱。今若许澄通好,正是堕其计中。且彭城去岁丧师, 涡阳新复败退,令便就和,益示国家之弱。若如愚意,此和宜不可许。”朱异等 固执,高祖遂从异议。及遣和使,侯景果有此疑,累启请追使,敕但依违报之。 至八月,遂举兵反。十月,入寇京师,请诛朱异。三年,迁中领军,舍人如故。 二月,景于阙前通表,乞割江右四州,安其部下,当解围还镇,敕许之。乃于城 西立盟,求遣宣城王出送。岐固执宣城嫡嗣之重,不宜许,遣石城公大款送之。 及与景盟讫,城中文武喜跃,望得解围。岐独言于众曰:“贼举兵为逆,未遂求 和,夷情兽心,必不可信,此和终为贼所诈也。”众并怨怪之。及景背盟,莫不 叹服。寻有诏,以岐勤劳,封南丰县侯,邑五百户,固辞不受。宫城失守,岐带 疾出围,卒于宅。 陈吏部尚书姚察曰:夫举事者定于谋,故万举无遗策,信哉是言也。傅岐识 齐氏之伪和,可谓善于谋事。是时若纳岐之议,太清祸乱,固其不作。申子曰: “一言倚,天下靡。”此之谓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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