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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五 志第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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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五 大统历法三上(推步) 大统推步,悉本《授时》,惟去消长而已。然《通轨》诸捷法,实为布算所 须,其间次序,亦有与《历经》微别者。如气朔发敛,《授时》原分二章,今古 合为一。《授时》盈缩差在日躔,迟疾差在月离,定朔、经朔离为二处。今则经 朔后,即求定朔,于用殊便。其目七:曰气朔,曰日躔,曰月离,曰中星,曰交 食,曰五星,曰四余。 ▲步气朔(发敛附) 洪武十七年甲子岁为元。(上距至元辛巳一百零四算。) 岁周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实测无消长。半之为岁周,四分之为 气象限,二十四分之为气策。 日周一万。(即一百刻,刻有百分,分有百秒,以下微纤,皆以百递析。) 气应五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 置距算一百零四,求得中积三亿七千六百一十九万九千七百七十五分,加辛 巳气应五十五万零六百分,得通积三亿七千六百七十五万零三百七十五分,满纪 法六十去之,余为《大统》气应。 开应一十八万二千零百七十零分一十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闰应二十零万二千零五十分,得闰积三亿七千六百四十零万 一千八百二十五分,满朔实去之,余为《大统》闰应。 转应二十零万九千六百九十零分。 置中积,加辛巳转应一十三万零二百零五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三十二万九 千九百八十分,满转终去之,余为《大统》转应。 交应一十一万五千一百零五分零八秒。 置中积加辛巳交应二十六万零三百八十八分,共得三亿七千六百四十六万零 一百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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