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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七 志第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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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七 ▲回回历法一 《回回历法》,西域默狄纳国王马哈麻所作。其地北极高二十四度半,经度 偏西一百零七度,约在云南之西八千馀昊。其历元用隋开皇己未,即其建国之年 也。洪武初,得其书於元都。十五年秋,太祖谓西域推测天象最精,其五星纬度 又中国所无。命翰林李翀、吴伯宗同回回大师马沙亦黑等译其书。其法不用闰月, 以三百六十五日为一岁。岁十二宫,宫有闰日,凡百二十八年而宫闰三十一日。 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一十十月有闰日。凡有闰闰凡百二十八年而而宫闰三 十一日,以三百五十四日为一周,周十二月,月有闰日。凡三十年月闰十一日, 历千九百四十一年,宫月日辰再会。此其立法之大概也。 按西域历术见於史者,在唐有《九执历》,元有札马鲁丁之《万年历》。《 九执因》最疏,《万年历》行之未久。唯《回回历》设科,隶钦天监,与《大统》 参用二百七十馀年。虽於交食之有无深浅,时有出入,然胜於《九执》、《万年》 远矣。但其书多脱误。盗盖其人之隶籍台官者,类以土盘布算,仍用其本国之书。 而明之习其术者,如唐顺之、陈壤、袁黄辈之所论著又自成一家言。以故 翻译 之本不行於世,其残缺宜也。今为博访专门之裔,考究其原书,以补其脱落,正 其讹舛,为《回回历尖》,著於篇。 积年 起西域阿喇必年,(隋开皇己未。)下至洪武甲子,七百八十六年。 用数 天周度三百六十。(每度六十分,每分六十秒,微纤以下俱准此。) 宫十二。(每宫三十度。)目周分一千四百四十,时二十四,(每时六十分。) 刻九十六。(每刻十五分。)宫度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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