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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 志第十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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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一 自黄帝画野置监,唐、虞分州建牧,沿及三代,下逮宋、元,废兴因革,前 史备矣。明太祖奋起淮右,首定金陵,西克湖、湘,东兼吴、会,然后遣将北伐, 并山东,收河南,进取幽、燕,分军四出,芟除秦、晋,讫於岭表。最后削平巴、 蜀,收复滇南。禹迹所奄,尽入版图。近古以来,所未有也。 洪武初,建都江表,革元中书省,以京畿应天诸府直隶京师。后乃尽革行中 书省,置十三布政使司,分领天下府州县及羁縻诸司。又置十五都指挥使司以领 卫所番汉诸军,其边境海疆则增置行都指挥使司,而於京师建五军都督府,俾外 都指挥使司各以其方附焉。成祖定都北京,北倚群山,东临沧海,南面而临天下, 乃以北平为直隶,又增设贵州、交址二布政使司。仁、宣之际,南交屡叛,旋复 弃之外徼。 终明之世,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为布政使司者十三:曰山东,曰 山西,曰河南,曰陕西,曰四川,曰湖广,曰浙江,曰江西,曰福建,曰广东, 曰广西,曰云南,曰贵州。其分统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县千一百三十 有八。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编里六万九千五百五十有六。而两 京都督府分统都指挥使司十有六,行都指挥使司五,曰北平、曰山西、曰陕西、 曰四川、曰福建,留守司二。所属卫四百九十有三,所二千五百九十有三,守御 千户所三百一十有五。又土官宣慰司十有一,宣抚司十,安抚司二十有二,招讨 司一,长官司一百六十有九,蛮夷长官司五。其边陲要地称重镇者凡九:曰辽东, 曰蓟州,曰宣府,曰大同,曰榆林,曰宁夏,曰甘肃,曰太原,曰固原。皆分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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