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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八 志第三十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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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十二(凶礼一) 次五曰凶礼。凡山陵、寝庙与丧葬、服纪及士庶丧制,皆以类编次。其谒陵、 忌辰之礼,亦附载焉。 ○山陵 太祖即位,追上四世帝号。皇祖考熙祖,墓在凤阳府泗州蠙城北,荐号曰祖 陵。设祠祭署,置奉祀一员,陵户二百九十三。皇考仁祖,墓在凤阳府太平乡。 太祖至濠,尝议改葬,不果。因增土以培其封,令陵旁故人汪文、刘英等二十家 守视。洪武二年荐号曰英陵,后改称皇陵。设皇陵卫并祠祭署,奉祀一员、祀丞 三员,俱勋旧世袭。陵户三千三百四十二,直宿洒扫。礼生二十四人。四年,建 祖陵庙。仿唐、宋同堂异室之制,前殿寝殿俱十五楹,东西旁各二,为夹室,如 晋王肃所议。中三楹通为一室,奉德祖神位,以备袷祭。东一楹奉懿祖,西一楹 奉熙祖。十九年,命皇太子往泗州修缮祖陵,葬三祖帝后冠服。 三十一年,太祖崩。礼部定议,京官闻丧次日,素服、乌纱帽、黑角带,赴 内府听遗诏。于本署斋宿,朝晡诣几筵哭。越三日成服,朝晡哭临,至葬乃止。 自成服日始,二十七日除。命妇孝服,去首饰,由西华门入哭临。诸王、世子、 王妃、郡主、内使、宫人俱斩衰三年,二十七月除。凡临朝视事,素服、乌纱帽、 黑角带,退朝衰服。群臣麻布员领衫麻布冠、麻绖、麻鞋。命妇麻布大袖长衫, 麻布盖头。明器如卤簿。神主用栗,制度依家礼。行人颁遗诏于天下。在外百官, 诏书到日,素服、乌纱帽、黑角带,四拜。听宣读讫,举哀,再四拜。三日成服, 每旦设香案哭临,三日除。各遣官赴京致祭,祭物礼部备。孝陵设神宫监并孝陵 卫及祠祭署。建文帝诏行三年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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