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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十九 志第三十五

    熟布盖头,去腰绖。宗室驸马练冠,去首绖。内尚衣、尚冠,
    以所释服于几筵殿前丙位焚之。皇太子、亲王复诣陵行礼。大祥,奉安神主于奉
    先殿,预期斋戒告庙。百官陪祀毕,行奉慰礼。
    成祖皇后徐氏崩,自次日辍朝,不鸣钟鼓。帝素服御西角门,百官素服诣思
    善门外哭临毕,行奉慰礼。三日成服,哭临如上仪。自次日为始,各就公署斋宿,
    二十七日止。文武四品以上命妇成服日为始,诣思善门内哭临三日。听选办事官,
    俱丧服。人材监生、吏典、僧道、坊厢耆老各素服。自成服日始,赴应天府举哀
    三日,余悉遵高后时仪。又定诸王、公主等服制,世子郡王皆齐衰不杖期。世子
    郡王妃、郡主皆大功。周、楚诸王及宁国诸公主及郡王之子皆小功。遣中官讣告
    诸王府,造祔里,谒太庙。祭器、谥册、谥宝悉用檀香。将册,帝躬告天地于奉
    天殿丹陛上。御华盖殿,鸿胪寺官引颁册宝官入行礼,传制曰:“永乐五年十月
    十四日,册谥大行皇后,命卿行礼。”四拜毕,序班举册宝案至奉天殿丹陛上,
    置彩舆中,由中道出,入右顺门至几筵殿,以册宝置案,退俟于殿外。尚仪女官
    诣香案前,跪进曰:“皇帝遣某官册谥大行皇后,谨告。”赞宣册,女官捧册宣
    于几筵之右,置册于案,宣宝如之。尚仪奏礼毕,女官以册宝案置几筵之左。内
    官出报礼毕,颁册宝官复命。百日,礼部请御正门视朝,鸣钟鼓,百官易浅淡色
    服。帝以梓宫未葬,不允。至周期,帝素服诣几筵致祭,百官西角门奉慰,辍朝
    三日。在京停音乐、禁屠宰七日。礼部官于天禧寺、朝天宫斋醮。其明日,帝吉
    服御奉天门视朝,鸣钟鼓。百官服浅淡色衣、乌纱帽、黑角带,退朝署事仍素服。
    遇朔望,朝见庆贺如常仪。几筵祭祀,熟布练冠。及发引,斋三日,遣官以葬期
    告郊庙社稷。帝素服祭告几筵,皇太子以下衰服行礼,遣官祭所过桥门及沿途祀
    典诸神。百官及命妇俱素服,以次路祭。梓宫至江滨,百官奉辞于江滨。皇太子
    送渡江,汉王护行,途中朝夕哭奠。官民迎祭者,皆素服。既葬,赐护送官军及
    舁梓官军士钞米有差。
    正统中,仁宗皇后张氏崩,礼部定大行太皇太后丧礼。皇帝成服三日后,即
    听政。祀典皆勿废,诸王以下内外各官及命妇哭临如前仪,衰服二十七日而除,
    军民男女素服十三日。诸王勿会葬,外官勿进香,臣民勿禁音乐嫁娶。及葬,遣
    官告太庙。帝亲奉太后衣冠谒列祖帝、后及仁宗神位,又奉宣宗衣冠谒太后神位,
    其礼视时享。天顺中,宣帝皇后孙氏崩,仪如故事,止改哭临于清宁门。英宗皇
    后钱氏崩,礼如旧,惟屠宰止禁七日,外国使臣免哭临。正德元年,景帝后汪氏
    薨。礼部会群臣言,宜如皇妃例,辍朝三日,祭九坛。太后、中宫、亲王以下文
    武大臣命妇皆有祭。制可。
    宪宗废后吴氏,正德四年薨,以大学士李东阳等言,礼如英宗惠妃故事。宪
    宗皇后王氏,正德十三年崩。越三日,帝至自宣府,乃发丧。百官具素服,于清
    宁宫门外听宣遗诰。及发引,先期结平台,与顺天府交衢相值。帝晨出北安门迎,
    皇太后及皇后御平台候殡。复入至清宁宫,亲奉梓宫朝祖。百官步送德胜门外,
    惟送丧官骑送。明日,帝奉神主还京,百官迎于德胜门。帝素服、腰绖御西角门,
    百官奉慰。卒哭,始释服。孝宗母纪氏,宪宗妃也。成化中薨,辍朝如故事。自
    初丧及葬,帝及皇太后、中宫、妃、主、皇子皆致祭。遣皇子奉祝册行礼,茔域、
    葬仪俱从厚。皇亲百官及命妇送葬设祭,皆如仪。
    世宗祖母邵氏,嘉靖元年崩。服除,部臣毛澄等请即吉视事。议再上,命考
    孝肃太皇太后丧礼。澄等言:“孝肃崩时,距葬期不远,故暂持凶服,以待山陵
    事竣,与今不同。况当正旦朝元,亦不宜缟衣临见万国。若孝思未忘,第毋御中
    门及不鸣钟鼓足矣。”从之,仍免朔望日升殿。既葬四日,帝御奉天门,百官行
    奉慰礼,始从吉。嘉靖中,孝宗皇后张氏崩,礼臣以旧制上。帝谓郊社不宜渎,
    罢祭告。又谓躬行诸礼,前已谕代,亦罢谒庙礼。及太常寺以朝祖祔庙,请各庙
    捧主官,诏主俱不必出,盖从杀也。
    先是,武宗皇后夏氏崩,礼部上仪注,有素冠、素服、绖带举哀及群臣奉慰
    礼。帝曰:“朕于皇兄后无服,矧上奉两宫,又迫圣母寿旦,忍用纯素。朕青服
    视事,诸仪再拟。”于是尚书夏言等言:“庄肃皇后丧礼,在臣民无容议。惟是
    皇上以天子之尊,服制既绝,不必御西角门。群臣成服后,不当素服朝参。”及
    上丧葬仪,帝复谕:“毅皇后事宜与累朝元后不同,无几筵之奉,当即行祔庙,
    令皇后摄事于内殿。”言等议:“按礼,卒哭乃行祔里告。盖以新主当入,旧主
    当祧,故预以告也。此在常典则然,非今日议例。毅皇后神主诚宜即祔太庙,以
    妥神灵,而祔告之礼宜免。”因具上其仪。制可。
    嘉靖七年,世宗皇后陈氏崩。礼部上丧祭仪,帝疑过隆。议再上,帝自裁定,
    概从减杀,欲九日释服。阁臣张璁等言:“夫妇之伦,参三纲而立。人君乃纲常
    之主,尤不可不慎。《左传》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周景王太子寿卒。秋八月戊
    寅,王穆后崩。叔向曰:‘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盖古礼,父为子,夫为
    妻,皆服报服三年。后世,夫为妻,始制为齐衰杖期,父母在则不杖。《丧服》,
    自期以下,诸侯绝,然特为旁期言。若妻丧,本自三年报服,杀为期年,则固未
    尝绝者。今皇上为后服期,以日易月,仅十二日。臣子为君母服三年,以日易月,
    仅二十七日。较诸古礼,已至杀矣。皇上宜服期,十二日,臣子素服,终二十七
    日。不然,则恩纪不明,典礼有乖。”礼臣方献夫亦杂引《仪礼·丧服》等篇,
    反覆争辨,并《三朝圣谕》所载仁孝皇后崩,太宗衰服后,仍服数月白衣冠故事
    以证之。帝言:“文皇后丧时,上无圣母,下有东宫,从重尽礼为宜。今不敢不
    更其制。”已,詹事霍韬言:“今百官遭妻丧,无服衰莅事之礼。盖妻丧内而不
    外,阴不可当阳也。圣谕云:‘素服十日,仿辍朝之义。’于内廷行之则可。若
    对临百官,总理万几,履当阳之位,行中宫之服则不可。百官为皇后服衰,为其
    母仪天下也。礼,父在为母,杖不上于堂,尊父也。于朝廷何独不然?臣请陛下
    玄冠素服,御西角门十日,即玄冠玄服御奉天门,百官入左掖门则乌纱帽、青衣
    侍班。退出公署及私室,则仍素服白帽二十七日。若曰于礼犹有未慊,则山陵事
    毕而除。”帝从其言。
    寻定进册谥仪,礼部议:“先期,帝衮冕告奉先殿、崇先殿。至期,帝常服
    御奉天门,正副使常服,百官浅淡色衣、黑角带,入班行礼如仪。节册至右顺门,
    内侍捧入正门,至几筵前置于案。内赞赞就位上香,宣册官立宣讫,复置册于案。
    内侍持节由正门出,以节授正副使,报礼毕,正副使持节复命。”次日,礼部誊
    黄颁示天下。
    时中宫丧礼自文皇后而后,至是始再行。永乐时典礼毁于火,《会典》所载
    皆略,乃断自帝心,著为令。梓宫将葬,帝新定诸仪,亦从减损。以思善门逼近
    仁智殿,命百宫哭临止一日,亦罢辞祖礼,丧由左王门出。
    二十六年,皇后方氏崩,即日发丧,谕礼部:“皇后尝救朕危,其考元后丧
    礼行之。”礼部定仪:“以第四日成服,自后黑冠素服,十日后易浅色衣,俱西
    角门视朝。百官十日素服绖带,自后乌纱帽、黑角带、素服,通前二十七日。帝
    常服于奉天门视朝,百官浅色衣,鸣钟鼓、鸣鞭如常,朔望不升殿。梓宫发引,
    百官始常服。帝于奉先等殿行礼,俱常服。于几筵祭则服其服。服满日,命中官
    代祭。”从之。寻谕:“皇妃列太子后非礼,其改正。”及葬,部臣以旧仪请。
    诏梓宫由中道行,虞祭如制用九数。安玄宫居左,他日即配祀。部臣复上仪注,
    改席殿曰行享殿。又以孝洁皇后自发引至神主还京将半载,遇令节百官常服,今
    孝烈皇后初十日发引,十五日即还,事礼不同,以诸臣服制请。帝命随丧往来者,
    仍制服。祭毕,乌纱帽素服入朝,素冠素服办事。迎主仍制服,思善门外行安神
    礼,更素冠素服从事。先是,帝命孝烈居左,而迁孝洁。既而以孝洁久安,不宜
    妄动,罢不行。乃更命孝烈居右,而虚其左以自待。
    穆宗母杜氏,三十三年薨。礼部言:“宜用成化中淑妃纪氏丧制。且裕王已
    成婚,宜持服主丧,送葬出城。”乃议辍朝五日,裕王遵《孝慈录》斩衰三年。
    钦遣大臣题主,开茔掩圹,祠谢后土,并用工部官,送葬仪仗人数皆增于旧。帝
    谓非礼之正,令酌考贤妃郑氏例。于是尚书欧阳德等复上仪注,辍朝二日,不鸣
    钟鼓。帝服浅淡色衣,奉天门视事,百官浅色衣、乌纱帽、黑角带朝参。命裕王
    主馈奠之事,王率妃入宫,素服哭尽哀,四拜视殓。成服后,朝夕哭临三日。后
    每日一奠,通前二十七日而止。仍于燕居尽斩衰三年之制。册谥焚黄日,陈祭仪,
    裕王诣灵前行礼。丧出玄武门,裕王步送至京城门外,路祭毕,还宫。帝谓焚黄
    乃制命,非王可行,仍如常仪。礼部覆奏:“皇妃焚黄仪,传讹已久。皆拜献酒,
    跪读祝,乃参用上尊谥之仪,而未思赐谥为制命,其祭文称皇帝遣谕,与上尊谥
    不同。今奉旨以常礼从事,当改议赐谥,如赐祭礼。读祝、宣册皆平立不拜。”
    报可,著为令。
    穆宗皇后李氏,裕邸元妃也,先薨,葬西山。隆庆元年,加谥孝懿皇后,亲
    告世宗几筵。御皇极门,遣大臣持节捧册宝诣陵园上之。神宗母皇太后李氏,万
    历四十二年崩。帝谕礼部从优具仪,帝衰服行奠祭礼。穆庙皇妃、中宫妃嫔、太
    子、诸王、公主以下皆成服。百官诣慈宁宫门外哭临。命妇入宫门哭临。馀俱如
    大丧礼。
    ○兴宗帝后陵寝
    洪武二十五年,皇太子薨,命礼部议丧礼。侍郎张智等议曰:“丧礼,父为
    长子服齐衰期年。今皇帝当以日易月,服齐衰十二日,祭毕释之。在内文武官公
    署斋宿。翌日,素服入临文华殿,给衰麻服。越三日成服,诣春和门会哭。明日,
    素服行奉慰礼。其当祭祀及送葬者,仍衰绖以行。在京,停大小祀事及乐,至复
    土日而止。停嫁娶六十日。在外,文武官易服,于公署发哀。次日,成服行礼。
    停大小祀事及乐十三日,停嫁娶三十日。”其内外官致祭者,帝令光禄寺供具,
    百官惟致哀行礼。建文帝即位,追谥为兴宗孝康皇帝,所荐陵号不传。
    元妃常氏,先兴宗薨。太祖素服,辍朝三日。中宫素服哀临,皇太子齐衰。
    葬毕,易常服。皇孙斩衰,祭奠则服之。诸王公主服如制。建文初,追谥曰孝康
    皇后。永乐初,皆追削。福王立南京,复帝后故号。
    ○睿宗帝后陵寝
    睿宗帝后陵寝在安陆州。世宗入立,追谥曰睿宗献皇帝。葺陵庙,荐号曰显
    陵。既而希进之徒屡言献皇帝梓宫宜改葬天寿山。帝不听。嘉靖十七年,帝母蒋
    太后崩。礼部言:“岁除日,大行皇太后服制二十七日已满,适遇正旦,请用黑
    冠、浅淡服受朝。”疏未下,帝谕大学士夏言:“元旦玄极殿拜天,仍具祭服,
    先期一日宜变服否?”礼部请“正旦拜天、受朝,及先一日俱青服,孟春时享,
    前三日斋,青服,臣下同之,馀仍孝贞皇太后丧礼例”。不从。于是定议,岁除
    日变服玄色吉衣,元旦祭服玄极殿行告祀礼,具翼善冠、黄袍御殿,百官公服致
    词,鸣钟鼓、鸣鞭,奏堂上乐。
    是时议南北迁祔,久不决。帝亲诣承天。及归,乃定议梓宫南祔。礼部上葬
    仪,自常典外,帝复增定太庙辞谒、承天门辞奠、朝阳门遣奠、题主后降神飨神,
    及梓宫登舟、升岸等祭。梓宫发引,帝衰服行诸礼如仪。百官步送朝阳门外,奠
    献,使行遣奠礼。至通州,题主官复命。神主回京,百官奉迎于门外,帝衰服率
    皇后以下哭迎午门内,奉安于几筵殿。梓宫所过河渎江山神祇,俱牲醴致祭。勋
    臣青服行礼,梓宫升席殿。先诣睿宗旧陵,奉迁于祾恩殿,复奉梓宫至殿,合
    葬于新寝。
    ○皇妃等丧葬
    洪武七年九月,贵妃孙氏薨。无子,太祖命吴王橚主丧事,服慈母服,斩
    衰三年。东宫诸王皆服期。由是作《孝慈录》。
    永乐中,贵妃王氏薨。辍朝五日,御祭一坛,皇后、皇妃、皇太子各祭一坛,
    亲王共祭一坛,公主共祭一坛。七七、百日期、再期,皆祭赠谥册,行焚黄礼。
    开茔域,遣官祠后土。发引前期,辞灵祭坛与初丧同,惟增六尚司及内官、内使
    各一坛。启奠、祖奠、遣奠各遣祭一坛。发引日,百官送至路祭所,皇亲驸马共
    一坛,公侯伯文武共一坛,外命妇共一坛。所过城门祭祀,内门遣内官,外门遣
    太常寺官。下葬,遣奠、遣祭一坛。掩圹,遣官祀后土,迎灵轿至享堂,行安神
    礼,遣祭一坛。
    天顺七年,敬妃刘氏薨。辍朝五日,帝服浅淡黄衣于奉天门视事,百官浅淡
    色衣、乌纱帽、黑角带朝参。册文置灵柩前,皇太子以下行三献礼。灵柩前仪仗,
    内使女乐二十四人,花幡、雪柳女队子二十人,女将军十一人。自初丧至期年辞
    灵,各于常祭外增祭一坛。
    弘治十四年,宪庙丽妃章氏发引,辍朝一日。
    凡陪葬诸妃,岁时俱享于殿内。其别葬金山诸处者,各遣内官行礼。嘉靖间,
    始命并入诸陵,从祭祾恩殿之两旁,以红纸牌书曰“某皇帝第几妃之位”,祭
    毕,焚之。后改用木刻名号。嘉靖十三年,谕礼工二部:“世妇、御妻皆用九数。
    九妃同一墓,共一享殿,为定制。”
    ○皇太子及妃丧葬
    自洪武中懿文太子后,至成化八年悼恭太子薨,年甫三岁。帝谕礼部,礼宜
    从简,王府及文武官俱免进香帛。礼部具仪上。自发丧次日,辍朝三日。帝服翼
    善冠、素服,七日而除。又三日,御西角门视朝,不鸣钟鼓,祭用素食。文武群
    臣,素服、麻布、绖带、麻鞋、布裹纱帽,诣思善门哭临,一日而除。第四日,
    素服朝西角门奉慰。在外王府并文武官,素服举哀,二日而除。
    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薨。礼部上丧礼。帝曰:“天子绝期。况十五岁外
    方出三殇,朕服非礼,止辍朝十日。百官如制成服,十二日而除。诣停柩所行,
    罢诣门哭临。葬遣戚臣行礼。”
    万历四十七年二月,皇太子才人王氏薨,命视皇太子妃郭氏例。辍朝五日,
    不鸣钟鼓。帝服浅淡色衣,百官青素服、黑角带朝参,皇长孙主馈奠。
    ○诸王及妃公主丧葬诸仪
    洪武二十八年,秦王樉诋薨,诏定丧礼。礼部尚书任亨泰言:“考宋制,
    宜辍朝五日。今遇时享,请暂辍一日。皇帝及亲王以下,至郡主及靖江王宫眷服
    制,皆与鲁王丧礼同。皇太子服齐衰期,亦以日易月,十二日而除,素服期年。”
    从之。
    定制:亲王丧,辍朝三日。礼部奏遣官掌行丧葬礼,翰林院撰祭文、谥册文、
    圹志文,工部造铭旌,遣官造坟,钦天监官卜葬,国子监监生八名报讣各王府。
    御祭一,皇太后、皇后、东宫各一,在京文武官各一。自初丧至除服,御祭凡十
    三坛,封内文武祭一。其服制,王妃、世子、众子及郡王、郡主,下至宫人,斩
    衰三年,封内文武官齐衰三日,哭临五日而除。在城军民素服五日。郡王、众子、
    郡君,为兄及伯叔父齐衰期年,郡王妃小功。凡亲王妃丧,御祭一坛,皇太后中
    宫、东宫、公主各祭一坛。布政司委官开圹合葬。继妃、次妃祭礼同。其夫人则
    止御祭一坛。俱造圹祔葬。郡王丧,辍朝一日。行人司遣掌行丧葬礼,余多与亲
    王同,无皇太后、皇后祭。郡王妃与亲王妃同,无公主祭。合葬郡王继妃次妃丧
    礼,俱与正妃同。凡世子丧,御祭一,东宫祭一。遇七及百日、下葬、期年、除
    服,御祭各一。凡世孙丧礼,如世子,减七七及大祥祭。凡镇国将军,止闻丧、
    百日、下葬三祭,奉国将军以下,御祭一。
    初,洪武九年五月,晋王妃谢氏薨,命议丧服之制。侍讲学士宋濂等议曰:
    “按唐制,皇帝为皇妃等举哀。宋制,皇帝为皇亲举哀。今参酌唐、宋之制,皇
    帝及中宫服大功,诸妃皆服小功,南昌皇妃服大功,东宫、公主、亲王等皆服小
    功,晋王服齐衰期,靖江王妃小功,王妃服緦麻,辍朝三日。既成服,皇帝素服
    入丧次,十五举音。百官奉慰,皇帝出次释服,服常服。”制曰“可”。其后,
    王妃丧视此。
    正统十三年,定亲王茔地五十亩,房十五间。郡王茔地三十亩,房九间。郡
    王子茔地二十亩,房三间,郡主、县主茔地十亩,房三间。天顺二年,礼部奏定,
    亲王以下,依文武大臣例。或王、或妃先故者,合造其圹。后葬者,止令所在官
    司安葬。继妃则祔葬其旁,同一享堂。
    成化八年二月,忻王见治薨。发引日,帝不视朝。及葬,辍朝一日。十三年,
    四川按察使彭韶言:“亲王郡王薨逝,皆遣官致祭,使臣络绎,人夫劳扰。自后
    惟亲王如旧,其郡王初丧遣官一祭,馀并遣本处官。凡王国母妃之丧,俱遣内官
    致祭。今宗妇众多,其地有镇守太监者,宜遣行礼。又王国茔葬,夫妇同穴。初
    造之时,遣官监修,开圹合葬,乞止命本处官司。”帝从礼部覆奏,王妃祭礼如
    旧,馀依议行。弘治十六年七月,申王祐楷薨。礼部言:“前沂穆王薨,未出府。
    申王已出府而未之国,拟依沂穆参以在外亲王例行之。”
    王妃葬地载于《会典》者,明初追封寿春等十王及妃,坟在凤阳府西北二十
    五里白塔,设祠祭署、陵户。南昌等五王及妃祔葬凤阳皇陵,有司岁时祭祀,皆
    与享。怀献世子以下诸王未之国者,多葬于西山,岁时遣内官行礼。
    永乐十五年正月,永安公主薨。时初举张灯宴,遂罢之。辍朝四日,赐祭,
    命有司治丧葬。二月,太祖第八女福清公主薨,辍朝三日。定制,凡公主丧闻,
    辍朝一日。自初丧至大祥,御祭凡十二坛。下葬,辍朝一日。仪视诸王稍杀,丧
    制同,惟各官不成服,其未下嫁葬西山者,岁时遣内官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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