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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九 志第六十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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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一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 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 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盖得唐府兵遗意。文皇北迁,一 遵太祖之制,然内臣观兵,履霜伊始。洪、宣以后,狃于治平,故未久而遂有土 木之难。于谦创立团营,简精锐,一号令,兵将相习,其法颇善。宪、孝、武、 世四朝,营制屡更,而威益不振。卫所之兵疲于番上,京师之旅困于占役。驯至 末造,尺籍久虚,行伍衰耗,流盗蜂起,海内土崩。宦竖降于关门,禁军溃于城 下,而国遂以亡矣。今取其一代规制之详,及有关于军政者,著于篇。 京营 侍卫上直军(皇城守卫 京城巡捕) 四卫营 京军三大营,一曰五军,一曰三千,一曰神机。其制皆备于永乐时。 初,太祖建统军元帅府,统诸路武勇,寻改大都督府。以兄子文正为大都督, 节制中外诸军。京城内外置大小二场,分教四十八卫卒。已,又分前、后、中、 左、右五军都督府。洪武四年,士卒之数,二十万七千八百有奇。 成祖增京卫为七十二。又分步骑军为中军,左、右掖,左、右哨,亦谓之五 军。岁调中都、山东、河南、大宁兵番上京师隶之。设提督内臣一,武臣二,掌 号头官二,大营坐营官一,把总二,中营坐营官一,马步队把总各一。左右掖、 哨官如之。又有十二营,掌随驾马队官军,设把总二。又有围子手营,掌操练上 直叉刀手及京卫步队官军,设坐营官一,统四司,以一、二、三、四为号,把总 各二。又有幼官舍人营,掌操练京卫幼官及应袭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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