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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五 列传第七十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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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叶淇) 贾俊(刘璋) 黄绂 张悦(张蓥) 䴙钟 曾鉴 梁璟 (王诏) 徐恪李介(子昆) 黄珂 王鸿儒 丛兰 吴世忠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进士。授御史。天顺初,奉敕抚定贵州蛮。 还,巡按畿内。以蓟州饷道经海口,多覆溺,建议别开三河达蓟州,以避其险, 军民利之。 成化初,用荐超迁浙江按察使。再任湖广。历山西、四川左、右布政使。十 三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敌骑出没塞下,掩杀守墩军,敏伏壮士突擒之。 修治垣堑,敌不敢犯。十五年召为兵部右侍郎。逾四年,病归。河南大饥,条上 救荒数事。诏以左副都御史巡抚保定诸府。二十一年改督漕运,寻召拜户部尚书。 先是,敏在大同,见山东、河南转饷至者,道远耗费,乃会计岁支外,悉令 输银。民轻赍易达,而将士得以其赢治军装,交便之。至是,并请畿辅、山西、 陕西州县岁输粮各边者,每粮一石征银一两,以十九输边,依时值折军饷,有余 则召籴以备军兴。帝从之。自是北方二税皆折银,由敏始也。崇文门宣课司税, 多为势要所侵渔。敏因马文升言请增设御史主事监视。御史陈瑶斥敏聚敛,敏再 疏求去。帝慰留之。贵戚请隙地及鹰房、牧马场千顷,敏执不可,事得寝。 当宪宗末,中官、佞幸多赐庄田。既得罪,率辞而归之官,罪重者夺之。然 不以赋民。敏请召佃,亩科银三分,帝从之,然他庄田如故也。会京师大水,敏 乃极陈其害,言:“今畿辅皇庄五,为地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官庄三百三 十有二,为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官校招无赖为庄头,豪夺畜产,戕*,污妇 女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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