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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三 列传第九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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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岳 刘玉(子悫) 汪元锡(邢寰) 寇天叙 唐胄 潘珍(族子旦 余光) 李中(李楷) 欧阳铎 陶谐(孙大顺 大临) 潘埙(吕经) 欧阳 重 朱裳 陈察 孙懋 王仪(子缄 王学夔) 曾钧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六年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刑部主事。董天锡 偕锦衣千户张福决囚,福坐天锡上,岳言其非体。且言:“纠劾非镇监职,而董 让行之。太常本礼部属,而崔志端专之。内外效尤,益无忌惮”。忤旨,系狱。 尚书周经、侍郎许进等救,不听。赎杖还职。寻进员外郎。许进督师大同,贵近 恶其刚方,议代之。罢职总兵官赵袴谋起用,京军屡出无功。岳言进不可代,袴 不可用,京军不可出。朝论韪之。 迁湖广佥事,归宗藩侵地于民。施州夷民相仇杀者,有司以叛告。岳擒治其 魁,余悉纵遣。荆、岳饥,劝富民出粟,驰河泊禁。属县输粮远卫,率二石致一 石。岳以其直给卫,而留粟备振,民乃获济。 正德初,擢广西副使。土官岑猛当徙福建,据田州不肯徙。岳许为奏改近地, 猛乃请自效。寻改广东。迁江西按察使,就迁左布政使。宸濠夺民田亿万计,民 立砦自保。宸濠欲兵之,岳持不可。会提学副使李梦阳与巡按御史江万实相讦, 岳承檄按之。梦阳执岳亲信吏,言岳子澐受赇,欲因以胁岳。宸濠因助梦阳奏 其事,囚掠澐。巡抚任汉顾虑不能决,帝遣大理卿燕忠会给事中黎奭按问。忠 等奏勘岳子私有迹,而梦阳挟制抚、按,俱宜斥。岳遂夺官为民。宸濠败,中外 交荐,起四川布政使。以忧不赴。 世宗初,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甫两月,召为大 < 1 >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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